稅源分析的目的是做好稅源管理,實現應收盡收。稅源分析是稅源管理的手段和方法之壹,它很好地服務於稅源管理。稅源分析的研究和分析對象不能脫離稅源管理的對象。沒有稅源管理,稅源分析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做好稅源分析,需要強有力的稅源管理作為保障。因此,必須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優化稅源管理,加強稅源管理。
1,開展稅源普查,建立稅源底本制度。為了全面掌握轄區內的稅源基數,建立和完善稅源基數制度是關鍵。稅源基礎書的內容應包括各稅種的納稅人數量和納稅情況。每套稅源基礎賬冊應反映連續的稅源情況<壹般應容納3-5年>,以便分析比較稅源變化情況。稅源基礎簿由各征管單位建立、使用和保管。為了有效實施稅源底本制度,在實施稅源底本之前,必須進行全面的稅源調查,將普查數據和情況經過分析確認後登記填入稅源底本。
2、加強稅源管理,重點落實五項措施。壹是實行分類管理。如果將年納稅總額細分為六個檔次,即:654.38+萬元以下、654.38+00-30萬元以下、30-50萬元以下、500-654.38+0萬元以下、654.38+00-500萬元以下、500萬元以上;按經濟區域分為發展區域經濟稅源、穩定區域經濟稅源和落後區域經濟稅源。二是創新管理方式。加強對稅源的全方位管理和監控,主要從稅源戶、稅源金額、稅源是否足額入庫等方面進行監控,實行稅源動態跟蹤和分類管理。再次,利用CTAIS現有稅源信息資源,按行業、稅種、稅目建立重點稅源統計報表,滿足歷年數據提取和分析比對的需要,形成按行業、監控區域的實時統計分析查詢系統。四是根據各類經濟稅源建立情況,按戶建立重點經濟稅源電子數據檔案卡和新增項目稅源監控管理卡,不定期更新。五是積極開發和提高CTAIS系統和“瑞思達”分析系統的稅源監控應用程度,真正依靠計算機對稅收征收管理和經濟稅源變化的全過程實施全方位監控和管理。
3.強化考核職能,實行問責制。新的稅收征管模式中的管理職能有所弱化,應通過建立稅源管理責任人制度予以彌補和強化。稅源管理責任人原則上分段設置,重點稅源按戶或行業設置。其職責主要包括:對納稅人進行稅務登記管理,調查了解納稅人生產經營情況,收集相關涉稅信息,督促逾期未申報納稅的納稅人,監督檢查納稅人發票使用情況。在制度上,要加強目標考核,對稅源分析材料的申報要求、申報時間、分析步驟、分析內容和方法等做出詳細規定,並建立日常考核臺帳;同時,將責任區管理和責任人納入目標管理進行考核,對考核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獎勵;對不達標的單位,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