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養老保險8%;
2.失業保險為0.4%;
3、基本醫療保險加生育保險2%;
4、工傷保險個人不繳費;
5、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個人不繳費。
繳納社會保險的好處:
1,用戶退休後每月可領取壹定的生活保障費;
2.在藥店購買的藥品可以用社保卡支付,有重大疾病需要住院觀察時可以報銷費用;
3、在工作時間或者因工作原因發生事故,可以進行賠償;
4.婦女在分娩期間有補償津貼,並報銷分娩產生的所有費用。
社會保障有以下特點:
1,保護勞動者及其親屬和用人單位的權益;
2.保護範圍僅在於勞動引起的勞動者人身安全問題;
3、強制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不能忽視;
4.目的是維護社會勞動力資源的可再生和可循環利用;
5.資金來源於政府政策支持和人員單位及個人繳費。
社會保險費的征收辦法如下:
1,比例保險制。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基數,規定壹定的比例,以此來收取保險費。采用比例制,社會保險最初的主要目的是補償被保險人在風險事故中損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生活。所以要參考他平時的收入,壹方面作為衡量繳費的標準,另壹方面作為保費計算的依據。以工作為基礎的比例保險制度的最大弊端是,社會保險的負擔與工資直接相關。無論是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承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壹方承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力,從而導致失業增加;
2.平等保險費制度。即無論被保險人或其雇主的收入如何,都要收取相同金額的保險費。該系統的優點是計算簡單,易於普遍實施。而且采用這種方式收取保險費的國家,在繳納時壹般都采用均分制,具有收支均等的意義。但它的缺陷是低收入人群和高收入人群繳納相同的保費,從承受能力上來說明顯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