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考名額及職位
全市招考名額***48人,其中:市衛生執法監督支隊8名;蓬溪縣衛生執法監督大隊11名;射洪縣衛生執法監督大隊10名;大英縣衛生執法監督大隊7名;安居區衛生執法監督大隊12名。具體招考單位及職位詳見《2009年遂寧市公開考試錄用衛生執法人員職位情況表》。
二、招考對象、範圍及報考條件
(壹)招考對象:200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0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並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超過規定時間未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壹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招考範圍:全國。
(三)報考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年齡在18--35周歲(1991年3月29日----1973年3月21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學位的可放寬到40周歲(1968年3月21日以後出生);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具備擬任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的人員、批準錄用後拒不到用人單位報到被取消公務員報考資格的人員、現役軍人、未滿試用期或被辭退未滿五周年的公務員、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見《2009年遂寧市公開考試錄用衛生執法人員職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不組織現場報名。網絡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遂寧市人事局統壹組織。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入闈前的資格復審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三個環節。在任壹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網絡報名時間為2009年3月22日—3月29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壹)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了解招考職位所規定的範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註意事項等內容,然後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通過註冊,如實、準確填寫《2009年遂寧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報考者錄用資格,所造成的壹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後的第1-2天內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請務必按網絡提示打印《2009年遂寧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3.資格初審。遂寧市人事局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並在報考者報名後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應下載並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
4.網上繳費。
經初審合格及照片質量檢查合格的考生,須於2009年3月22日—3月31日登錄報名網站進入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兩科合計100元)。報考者只能選擇壹個職位進行網上繳費。網絡報名成功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5.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壹般不得低於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後,報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遂寧市人事局統壹調整。調整後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相應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遂寧人事人才網”站上公告。
6.具有下列情形之壹者,可全部減免筆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
(2)《中***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壹方為烈士或壹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壹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之壹的特困考生,應在網上報名時先繳費,筆試考試後再憑相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市、區、縣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壹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於2009年4月27日—2009年5月11日(節假日、雙休日除外)正常上班時間前到遂寧市人事局考試中心(河東新區環島政務中心5號樓3樓11號)辦理減免手續。
(二)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成功並繳費的考生,憑報名時網絡反饋的報名序號、身份證號、姓名,於2009年4月20日9:00- 4月25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並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
(壹)筆試
1.筆試科目及成績計算方法:筆試科目為《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各占筆試成績的50%。
2.筆試時間:2009年4月26日。筆試成績於2009年6月5日由遂寧市人事局在“遂寧人事人才網”上(網址:)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站進行查詢。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義的,可於2009年6月5日-2009年6月9日17:00通過報名網站申請查分,查分結果於6月13日在網上予以公布。
3.加分政策
(1)截止報名時,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筆試公***科目成績***加5分的優惠政策,具體加分辦法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申論》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規定比例折合後計入筆試總成績;參加國家、我省和市(州)“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誌願者,截止報名時,在農村(指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區以外的鄉村中小學、鄉鎮衛生院所、中小企業、非公有制單位和村組基層組織等)、社區(指社區基層組織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連續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務期滿的,每工作滿1周年且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後的筆試成績加1分,不超過5分。安排在鄉鎮和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誌願者,1年中在村組和社區工作累計滿6個月以上的,視為1年農村、社區工作經歷,按上述辦法加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規定加分,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2)在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人員,在報考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後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後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後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後加1.5分。
考生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折合後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務於2009年4月28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者,須攜帶鍛煉所在地縣以上團委出具的關於其服務年限、是否服務期滿等情況的證明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在農村、社區連續工作或服務2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須攜帶工作地所在縣級組織或人事部門關於其身份、工作經歷、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遂寧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項目加分照顧考入機關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二)面試:根據考生折合後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後壹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壹並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後,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筆試合格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並發給《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遞補人員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程序後取消資格出現的人員缺額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定於2009年6月17日—18日(每日9:00—17:00)在“遂寧市人才市場”(遂州南路281號,中心商業區新世紀百貨三樓)進行。取得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攜帶《2009年遂寧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壹份(貼上照片)、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於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
1.200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公安部門、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5.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經遂寧市人事局研究同意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面試於2009年6月20日-6月22日進行。面試具體時間及註意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體檢及考察
面試後,根據錄用職位及名額,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後以《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並由遂寧市人事局統壹組織體檢和考察。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錄用體檢考察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於本次公招本市同級機關單位其他達到比例的職位錄用考察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體檢標準執行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須在接到體檢通知7日內提出復查申請。復查只能進行壹次,體檢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在進入面試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擬錄用人員確定後,在“遂寧人事人才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電話:遂寧市人事局:0825-5866002、5866011)。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壹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壹)考試、體檢、考察並經公示合格者,由遂寧市人事局辦理錄用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省內其他機關,因未獲取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錄機關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本次錄用,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缺額不再遞補。
(二)被錄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憑中***遂寧市人事局出具的報到通知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視為放棄錄用,三年內取消準予其再報考公務員的資格。缺額不再遞補。
(三)新錄用的衛生執法人員試用期為壹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衛生執法人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
八、紀律與監督
(壹)公開招錄衛生執法人員工作是面向社會選拔人才,進壹步優化衛生執法隊伍結構的重要渠道。各地、各相關部門領導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密切配合,確保考錄工作順利進行。
(二)公開招錄衛生執法人員工作政策性強,必須堅持原則,嚴格人事工作紀律,堅持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錄用等環節中,如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對違反規定錄用的人員,取消其錄用資格。
本《公告》由遂寧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遂寧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0825-5866011。
附件: 2009年遂寧市公開考試錄用衛生執法人員職位情況表.doc
遂寧市人事局 遂寧市衛生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