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關於建設工程關於招標規模標準
(壹)必須招標的規模標準按照《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的通知》(蘇政發[2004]48號)文件執行;
(二)必須招標規模標準以下項目及政府資金投資兩次招標失敗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詢價、單壹來源等政府采購方式進行,確定承包單位後辦理直接發包手續,進場交易。
(三)遠程評標項目規模標準按照《關於對我省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實行網上遠程評標的通知》(蘇建招[2009]114號)文件執行;必須招標規模標準以上,遠程評標規模標準以下項目,且采用綜合評分法的,技術標實行本市範圍內遠程評標。
二、關於招標投標“綠色通道”
根據宿政辦發[2008]187號文件及市黨政聯席會議紀要精神,對於民營資本投資的工業項目,實行直接發包備案;對於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在資金來源已經落實,施工圖紙、技術需求已經確定,因土地、規劃等招標前期資料不全的,經招標人申請,由項目所在地政府或管委會出具由主要負責人簽字的證明,可在辦理相關手續的同時,先行進入招標程序。
三、簡化招標投標備案程序
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含澄清、修改)經市招管辦審核備案後,直接予以發布,市紀委、監察局不再實行招標回執單制度。對於沭陽、泗陽、泗洪三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實行屬地管理,由各縣招管辦監管,進入所在地招標投標服務中心交易。
四、工程發包管理
(壹)工程項目首次發包前,招標人提交整個項目的發包初步方案,市招管辦依據建設部第89號令第九條、第十條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壹是核對建設單位提交的“發包初步方案”中“擬采用的發包方式”的正確性,並糾正違反規定的發包方式,二是核對“發包初步方案”中標段劃分的合理性,制止利用標段劃分肢解或者規避招標的行為;
(二)市招管辦對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備案材料、招標代理合同內容進行監督。
五、招標條件
工程施工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立項、用地、規劃等審批或備案手續的,已經履行審批或備案手續;
2、工程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資金證明可以是以下條件之壹:①申請人開戶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付款保函;②招標前申請人的開戶銀行的對帳單(余額要求:工期在壹年內的需至少50%合同價款,壹年以上為30%);③其他第三方出具的擔保證明(需同時出具擔保方營業執照);④其它資金落實證明);
3、有滿足施工招標需要的設計文件及其它技術資料,其中施工圖設計審查已經完成(施工圖紙審查合格書或施工圖批準書);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條件。
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發出之前,招標人應當向市招管辦提供已具備上述條件的證明材料。
六、招標公告
(壹)招標公告的內容。招標公告中可以設定的資格條件包括: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企業資質等級、項目經理資質等級。技術特別復雜、專業要求特別高的特殊工程,經備案後,對企業資質、項目經理資質可提高壹個等級要求。
工程施工招標采用資格後審的,應當按照《江蘇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人資格審查辦法》(蘇建招〔2006〕372號文)的規定,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和具體要求,在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中明確資格審查的必要合格條件,除“企業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外,不得選擇蘇建招〔2006〕372號文第十五條中規定的其他可選條件。
(二)招標公告的發布。招標公告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下同)錄入,經市招管辦市場處備案後,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宿遷市招標投標網(市場處)和市招標投標服務中心電子大屏幕上(服務中心)同步發布。
招標項目的所有資格審查條件和評標細則必須在招標公告中明確。若招標人對已經在招標公告中明確的資格審查條件或評標細則作出調整,則必須重新發布招標公告。
七、投標報名
全面推行網上報名。實行資格預審的,招標人應將資格預審文件作為招標公告附件同時發布,供投標人免費下載。資格預審公告發布結束之日至舉行資格預審會議之日應不少於2個工作日;實行資格後審的,招標人應將評標細則作為招標公告附件同時發布,如無電子光盤或施工圖紙等,應提供招標文件電子文本供已經報名成功的投標人下載,招標文件工本費可在開標時統壹收取。否則,招標人應進場發放招標文件、電子光盤及施工圖紙,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八、資格預審及潛在投標人確定
資格預審由招標人根據建設部第89號令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進行,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對於遠程評標(含本市範圍內遠程評標)項目,應采用資格預審。
資格預審評審均須進場舉行,並按規定從宿遷市評標專家庫內隨機抽取評標專家組建資格預審審查委員會,資格預審審查委員會應為不少於3人以上的單數,招標人代表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經審批後,可參加1人。評審結束後,招標人提交資格預審書面審查報告報市招管辦市場管理處備案。
市場管理處會法規處通過查閱資格預審過程中的文件、資料,接受投訴與舉報等方式進行監督,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收到投訴與舉報的,可以要求招標人暫停招標,待投訴與舉報處理完畢,違法、違規行為得到糾正後恢復進行。
九、招標文件及其澄清或者修改
市招管辦按照建設部第89號令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的規定辦理備案和糾正錯誤。
施工招標推薦使用宿遷市招標文件範本。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不得少於二十日。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否則,應延遲開標日期,使得招標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發出之日至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滿足十五日。招標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必須取得投標人確認函。
政府資金投資項目招標控制價應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十天前經市建設局造價部門備案後,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並取得招標文件收受人確認函。此外,招標控制價還應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宿遷市招標投標網上予以公示。
投標有效期自投標截止日起計算,壹般不得少於45日。
十、開評標活動安排
招標人在招標文件備案後,應及時向招標投標服務中心提出開評標活動安排計劃。開標、評標活動安排壹經確認,不得隨意更改。申請提前開標的,應於原定開標時間10日前提出書面申請,申請延遲開標的,應於原定開標時間3日前提出書面申請。此外,招標人應及時將批復意見提交招標投標服務中心,開評標活動日程變更安排由招標投標服務中心根據相關法規與實際情況統籌確定。
十壹、評標標準和方法
評標方法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或者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其中,建築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內的建築工程和投資總額在200萬元以內的市政工程及100萬元以內的裝飾裝修、樁基、設備安裝、大宗建材采購、土石方等工程,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其它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
工程施工招標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人應當確定為中標人,但是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工程施工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的,對於投標價格因素的評審(該因素的分值不得低於總分值的70%),應當以經評審的不低於成本的最低投標價格得最高分,並以此為基準確定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得分,投標價格高於該基準價格的,每高出1%扣壹定的分值(該分值最低不得少於0.3分)。
十二、評標委員會組建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為5人以上的單數,采取綜合評估法的,評標委員會人數為不少於7人以上的單數。其中,應當有2名以上的經濟類評標專家,側重於投標報價的評審;實行遠程評標的項目,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為不少於7人的單數,其中,評審技術標的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評標委員會中的評標專家必須從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的資深專家庫中抽取,且在工程所在地的資深專家分庫中最多只能抽取1名。評標委員會負責人應由資深專家擔任。
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或技術特別復雜、專業要求特別高的特殊政府資金投資工程,招標人方可委派壹名代表參與評標委員會,業主評標專家應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對於技術特別復雜、專性性要求特別高或者國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的專家難以勝任的,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
招標人應在開標會議前半天填寫《宿遷市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抽取申請表》和《宿遷市招標人評委備案表》報市場管理處備案,並完成評標專家抽取工作。抽取工作應在市招管辦等工作人員的現場監督下,采用計算機語音通知系統進行,抽取工作完成後,現場采用密封紙打印《評委專家抽取通知結果確認表》。遠程評標項目評標專家抽取應提前壹天預約,並在正式抽取前向招標投標服務中心繳納專家評審費。
十三、開標、評標、定標
開標評標組織活動應嚴格按照《關於進壹步規範政府投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若幹規定》(蘇建招[2009]140號)及《關於進壹步規範開標評標監督管理的通知》(宿招管發[2009]29號)文件執行。
(壹)開標。招標人應止少提前半小時進場做好開標會議準備工作。準備工作主要包括接受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並記錄送達投標文件的份數和時間(時間應精確到分鐘);同時,做好參加開標會議人員的簽到工作。開標所需資料、設備主要包括:投標文件接收證明、投標會議簽到簿、開標記錄表、開標會議主持詞、資格審查材料接收登記簿、幻燈片、投影儀、電腦等。
(二)評標。招標人應提前做好評標活動所需資料及評標專家簽到等準備工作。評標階段應準備的資料主要有: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到表、評標時所需的各種表格、空白評標報告、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補充通知、答疑材料、計算器、計算稿紙、電腦、筆等。與此同時,應將投標人提交的資格審查資料、投標文件等有序整理、擺放。如多個標段同時評審的,應區別標段分別整理。如為方案設計招標的,需將各投標人提交的圖版、模型等擺放整齊、有序。
(三)定標。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市招管辦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並按照蘇建招[2009]140號文件要求,將評標、中標結果在招標投標服務中心電子屏幕和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宿遷市招標投標網等相關媒體上公示兩個以上工作日。
十四、施工合同備案
招標人(或中標人)應當在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將合同送市招管辦備案。市招管辦主要核對合同的主要條款與中標通知書、中標單位的投標文件、招標文件等是否壹致,特別是工程付款有無墊資條款等,糾正所發現的違法、違規內容和行為。
十五、招標投標資料備案管理
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市招管辦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等備案資料,市招管辦收到備案資料後,在5日內核對所收到材料的完整性,發現材料不完整的,應要求提交單位補充,材料完整的,發給備案表。已按規定辦理了備案的文件資料,不再重復提交。
十六、招標代理機構考評
市招管辦按照《江蘇省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管理辦法》(蘇建招[2006]373號)及《宿遷市招標投標市場準入管理暫行辦法》(宿政辦發[2008]141號)文件規定,對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活動中的各類信息進行記錄、評價、記分;招標代理機構辦理完委托的招標事宜後,委托人和市招管辦就招標代理機構提交的《工程招標代理評標意見表》進行評議。該表壹式三份,招標代理機構、市招管辦、省招標辦各壹份。市招管辦每季度10日前,將《工程招標代理評標意見表》報省招標辦。
宿遷市公***資源交易網網站:/sqzbtb/
宿遷招標辦聯系方式:0527-84396029
宿遷招標辦地址:宿遷市洪澤湖路156號(市便民方舟)
更多關於標書代寫制作,提升中標率,點擊底部客服免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