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沿街商鋪中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根據條例授權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到9月底。無法享受減免政策的,給予2022年前三季度納稅人繳納上述兩稅的等額資金支持。
2、延期繳納稅款。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酒店、住宿、商貿、流通等服務業企業及其他行業中小微企業,加強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輔導。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依法申請延期申報;對確有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依法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依法申請延期申報或延期繳納稅款到2022年9月底。
3、建立具備采購資質的路北區服務業企業目錄,對路北區政府系統有物資采購方面需求的,在符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優先面向路北區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進行采購。
4、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對積極推動助企紓困,切實解決企業融資難題的銀行機構,區財政掌控的機構存款重點傾斜支持。在本意見公布之日起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首貸的銀行,按照銀行首貸總金額的0.5%給予獎勵,單個銀行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5、對於青年就業見習基地,除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80%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其余20%原由青年就業見習基地承擔的部分改由區財政予以補貼。
6、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的中小微企業,且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給予壹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補貼標準在省市政策基礎上,再給予50%的吸納就業補貼。
7、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並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同時給予單位相應勞動合同期限的崗位補貼,補貼標準在省市政策補貼每人570元/月的基礎上,再給予3個月的壹次性崗位補貼,吸納就業滿2個月後予以兌現。
8、對全職引進的全日制博士,3年內在落實市每月3000元生活補貼的基礎上,再增加3000元;對全職引進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年內在落實市每月1500元生活補貼的基礎上,再增加500元;對全職引進的“雙壹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3年內在落實市每月1000元生活補貼的基礎上,再增加500元。
9、對在路北區就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在購買路北區屬國有企業開發的商品住房時,所售商品住房優惠20%。同時,將由路北區屬國有及控股企業開發建設的100套住房,作為人才公寓周轉住房,吸引大學生來路北就業,對博士提供100平米左右周轉住房,免3年租金;對碩士提供80平米左右周轉住房,免3年租金;對“雙壹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提供50平米左右周轉住房,租金1年全免。
10、在金融中心打造2000平方米創業孵化平臺,免3年租金,支持高校畢業生來路北自主創業經營,優先支持符合路北產業發展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