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充分認識規劃修編的重要意義。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城鄉建設和土地管理的綱領性文件,是加強宏觀調控、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基礎性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和最嚴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做好規劃修編工作,是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以下簡稱《國務院決定》)和最嚴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舉措。是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客觀需要;是構建和諧社會、維護人民土地權益的重要保障;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土地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能力是必然要求。
我區上壹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8年來,對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有效保護耕地發揮了重要作用,實施情況良好。國務院確定我區1997至2010年建設占用耕地指標為91000畝。自1997以來,實際建設占用33.45萬畝,占建設占用指標的36.76%。建設占用耕地指標控制在合理範圍內,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耕地。土地資源開發利用保持良好勢頭,耕地面積穩步增加。規劃確定補充耕地指標為1997 ~ 2011400畝,自1997以來,新增補充耕地560萬畝,占補充耕地指標560050畝。近年來,我區加大了農業結構調整和退耕還林(草)力度,占用耕地444.9萬畝。不考慮農業結構調整和退耕還林(草),新增耕地總量496.75萬畝,實現了動態平衡、穩步增長的目標。截至2004年底,自治區耕地面積達到6037萬畝,耕地保護率達到85%左右,確保了自治區的糧食安全,為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了土地保障。在開發利用的同時,加強資源保護,嚴格控制重點環境建設區域的土地開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為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環境。
然而,上壹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在經濟體制轉型時期編制的。通過八年的實踐,壹些問題逐漸顯現出來,主要是:壹是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對社會經濟發展形勢估計不足;二是部分城市建設用地特別是工業用地儲備不夠;三是部分地區用地結構布局不盡合理;四是壹些地方建設占用耕地指標沒有完全落實;五是壹些地方規劃質量不高,已不能滿足當前和未來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隨著社會經濟的進壹步發展,土地利用規劃面臨著新的形勢。目前,我區正處於大開發時期,對土地資源的需求與日俱增。特別是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提出發展新型工業化戰略後,對我區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區陸地面積大,但人類居住和生活的綠洲面積只有15.44萬平方公裏,占陸地總面積的9.5%。開展規劃修編是新形勢下國土資源管理的積極探索。研究我區土地資源利用的重大問題,清理規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確立規劃修編原則,完善規劃標準和工作措施,探索既保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合理用地需求,又保證我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用地供應的土地利用新路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規劃修編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32號,以下簡稱《意見》)的要求,認真組織協調修編工作。
二、迅速組織修訂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壹)有序推進規劃修編前期工作。
開展規劃修編是國土資源管理中的壹件大事,受到領導的高度重視和社會的關註。做好前期工作,確立規劃修編的基本原則,完善規劃標準和工作措施,是規劃修編的基礎和前提,也是保證規劃科學性的需要。
(1)根據意見精神,立即組織開展“四查四比”工作。“四查四比”工作是規劃修編前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確定規劃基礎數據的重要環節。國土資源部對此非常重視,要求極其嚴格。要精心組織,加強協調,形成合力,迅速安排完成這項工作,摸清規劃期內新增建設用地總量,對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進行核對;摸清閑置土地、低效土地數量,對照節約用地、挖潛規劃目標進行核對;摸清耕地、基本農田數量,對照規劃保護目標進行核對;摸清違法用地數量和處理情況,對照違法用地處理要求進行核查。要對調研、檢查、比較的結果進行分析,並結合土地利用現狀的變化,作為確定規劃基礎數據的依據,報國土資源部審查。
(2)科學評價上壹輪規劃的實施情況。按照意見要求,客觀深入評價上壹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情況,通過清理規劃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矛盾,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確立規劃修編原則,完善規劃標準和工作措施。
(3)土地利用重大問題研究。如何加強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等六大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根據自治區加快新型工業化發展的要求,需要對國有未利用荒地開發利用、開發區(園區)土地利用、綠洲現狀、土地合理利用等自治區土地利用重大問題進行深入研究。要抓住重點,研究新疆幹旱地區土地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耕地保護與退耕還林、農業結構調整、城鎮化發展與農村居民點減少的聯動、新型工業化發展與荒地資源開發利用等問題,找到解決問題的突破口,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為規劃修編打好基礎。
(二)依法開展規劃修編工作。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礎上,與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相銜接,與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壹個五年規劃相適應。編制自治區規劃修編大綱,明確我區土地利用結構、布局和主要控制指標,提出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在經國土資源部審查的規劃大綱的基礎上,編制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文本和說明,編制規劃圖。經過充分的協調和論證,完成了審核批準工作。同時,按照《規劃數據庫建設標準》和《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指南》,做好建立規劃數據庫和規劃管理信息系統的準備工作,在規劃編制完成並獲得批準後,立即組織力量開展規劃數據庫和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三、積極穩妥推進地(市)、縣(市)兩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
(1)開展縣(市)級規劃修編試點工作。在自治區層面規劃修編的同時,根據我區區域特點,在北疆選擇石河子市、伊寧市,在南疆選擇喀什市進行試點,探索我區規劃修編的方法和途徑,積累經驗,編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技術補充規定,為其他縣(市)的規劃修編打下良好基礎。
(二)對地(市)、縣(市)兩級規劃修編進行分類指導,按照因地制宜、科學實用的原則,分類指導、突出特色,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確定規劃修編深度,加強與上級規劃的銜接,充分體現規劃的可操作性。
①用地需求大、經濟發展快、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強度大、用地矛盾突出的烏魯木齊、昌吉、伊犁、巴音郭楞、阿克蘇、克拉瑪依,昌吉市、米泉、奎屯、伊寧、博樂、烏蘇、塔城、哈密、吐魯番、克拉瑪依。烏魯木齊縣、吉木薩爾縣、奇臺縣、瑪納斯縣、呼圖壁縣、伊寧縣、霍城縣、新源縣、察布查爾縣、精河縣、沙灣縣、布爾津縣、鄯善縣、焉耆縣、輪臺縣、庫車縣、巴楚縣、莎車縣、新源縣、察布查爾縣所在地。如何加強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等六大土地利用問題要深入研究,特別是在烏魯木齊和昌吉,把區域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和優化配置與天山北坡經濟發展進程和烏昌壹體化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在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前提下,解決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中的土地利用問題,提供集約節約的規劃用地保護,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寬松的環境。
②用地需求大、經濟發展快、用地矛盾突出的哈密、吐魯番、塔城、阿勒泰地區,尼勒克、公劉縣、額敏縣、鶴峰、福海、哈巴河、富蘊、博湖縣、和靜、和碩、尉犁、新和、沙雅、阿瓦提、拜城、溫宿、疏附、疏勒、澤普、皮山、墨玉縣、洛浦縣22個縣級規劃修編。
(3)對於經濟發展相對緩慢、用地矛盾不是很突出的基齊爾肅州、和田、喀什、博爾塔拉四個地級規劃,雷姆縣、昭蘇縣、特克斯縣、溫泉縣、托裏縣、裕民縣、清河縣、吉木乃縣、巴坤縣、伊吾縣、托克遜縣、且末縣、若羌縣、柯坪縣、烏什縣、阿克陶縣、阿旗縣、烏恰縣、英吉沙縣、嶽普湖縣和
(4)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與縣(市)規劃修編同步進行。做好與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體系規劃的協調,落實上級規劃的各項指標,合理安排用地布局,體現規劃的可操作性。
四、落實保障措施,確保規劃修編順利進行。
根據《意見》要求,自治區規劃修編及其前期工作經費由自治區財政安排。地方各級規劃修編及其前期工作經費由地方各級財政安排。地方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規劃修編工作,保證工作經費,提供必要的人力、財力、物力,確保規劃修編工作的順利進行。各級人民政府要將規劃修編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在政府領導下做好具體組織工作。貫徹“政府組織、專家主導、部門配合、公眾參與、科學決策”的工作原則,各級人民政府牽頭成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委員會和專家咨詢組,負責重大問題的決策,為修編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為加強規劃管理隊伍的管理,國土資源部將出臺《土地利用規劃機構管理辦法》,自治區也將采取相應措施規範規劃機構管理。加強人才培養,提高專業素質,加強區內外交流合作,學習先進經驗,加強監督檢查,提高規劃水平。
動詞 (verb的縮寫)幾個要求
(壹)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精神。
做好規劃修編工作,是落實國務院決定精神,實行最嚴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舉措。規劃修編要站在推進自治區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建設節約型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維護人民群眾土地權益的重要保障上,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土地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能力。通過規劃的修改,國務院《決定》精神將得到有效落實。
(二)切實保護基本農田。
溫家寶總理指出:“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把節約用地和嚴格保護耕地作為根本指導方針,堅決防止通過修改規劃擴大建設用地規模。這是關系人民群眾長遠利益的大事,應該加強組織領導。”國務院副總理曾強調:“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紅線數字壹定要清楚,這個數字不能突破。必須明確,占補平衡,既是數量,也是質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自治區黨委書記王樂泉多次強調保護耕地的重要性。雖然八年來我區耕地總量增加了59.85萬畝,但同期農業結構調整和退耕還林(草)占用耕地444.9萬畝,建設占用33.45萬畝,災損減少29.85萬畝,人均耕地由1996年的3.54畝下降到現在的3.08畝。耕地保護任務依然十分嚴峻。規劃修編必須真正落實基本農田保護目標。對違反退耕還林規定,退耕坡度小、耕作條件好的,必須按耕地或基本農田保護;25度以下耕地未納入國家批準的退耕還林計劃的,不能退耕;基本農田保護指標不能因農業結構調整而降低。不降低基本農田的數量和質量。
(3)應與自治區發展新型化學工業的戰略目標相結合。
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提出的發展新型化學工業的戰略構想,是今後我區經濟建設的主要內容。建設用地指標的確定應立足於挖掘現有建設用地潛力,同時應適應自治區經濟發展形式,充分開發利用優勢資源。我區荒地資源豐富,要盡可能利用,研究自治區產業布局,提供合理的用地結構布局,為新型工業化發展提供良好的用地環境。
(四)要上下銜接,部門協調,突出規劃的科學性。
良好的銜接與協調是保證規劃科學性和實用性的重要前提。首先,要做好與現行規劃的銜接和協調,充分利用規劃實施評估和重大問題研究的成果,找出與現行規劃的連接點,從而把握解決問題的切入點。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在規劃修改完成之前,必須嚴格執行現行規劃。確有困難的,在縣(市)規劃修編前,可根據當地工業化發展需要,經原規劃審批機關同意,對鄉規劃進行部分調整,在不減少原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等指標的情況下,適當調整用地布局。其次,要做好與上級規劃的銜接和協調,充分體現自上而下的原則,上級規劃下達的控制指標不能隨意突破。只有貫徹上級規劃確定的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的政策和原則,才能充分體現規劃的宏觀調控功能。三是要與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十壹五”規劃相協調和銜接,這是短期內對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的總體安排。總體規劃修編要充分體現“十壹五”規劃提出的原則和目標,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四是要加強與相關行業規劃的協調,特別是要理順與城市規劃的關系。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土地管理和城鄉建設的綱領性文件,直接關系到各行各業的健康發展。要加強協調,在落實“合理珍惜土地、切實保護耕地”基本國策的前提下,確保各行各業用地有保障。
關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規劃的協調,國務院辦公廳提出了六條具體意見,其中明確指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後尚未批準的,暫停審批城市規劃;國土資源部要抓緊審查,對目前已上報的城市總體規劃提出意見,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程序審查報批;已到期或涉及國家重大項目、急需盡快審批,但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後尚未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可作為個案處理,由國土資源部就用地規模等方面出具意見並按規定程序報批。要加強兩部門的協調,認真做好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
(五)規範審批程序,把握進度,確保規劃修編有序進行。
規範規劃審批程序是保證規劃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的重要環節。會後,各地(地、市)、縣(市)要立即安排開展規劃修編準備工作,切實做好“四查四比”和土地利用重大問題的研究工作,客觀評價上壹輪規劃實施情況,特別是“四查四比”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組織力量,加強協調。“四查四比”和土地利用重大問題的研究工作應在11年初產生初步成果,形成工作報告,經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工作委員會審議後,方可用於規劃修編。為體現上下結合的工作原則,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經我部審查後,按照下達的指標,2006年6月底前,各地將完成規劃綱要的編制工作,並報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委員會審查,力爭2007年上半年完成規劃文本的編制工作。
要加強規劃審批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和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地(市)、縣(市)的規劃經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委員會審查同意後,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烏魯木齊作為自治區首府,要經過國土資源部審核,報國務院批準。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的鄉級規劃的審批,由地(市)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要盡快出臺規劃修編審查辦法,按章辦事,提高規劃成果質量,銜接規劃修編各環節,確保修編有序進行。
(在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摘要,原載《新疆國土資源》200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