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整合具有很強的實踐性,需要考慮並購的具體情況,而且比較復雜,變數很多。因此,在整合開始之前,有必要選擇壹個科學的整合模型和程序來控制它。
在對M&A的盡職調查階段,我們應該開始為兩家企業未來的文化融合做規劃。盡管律師和會計師負責相關財務和法律方面的盡職調查,
但要組建專門的整合團隊,對企業的信息系統、人力資源、運營狀況、客戶服務等重要業務進行研究。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收購方要聘請專門的顧問對目標企業的企業文化進行研究並與自身企業進行比較,確定其企業文化的類型和特點,然後根據M&A目標確定文化整合模式。
第二,引進專職整合人員
如前所述,由於M&A企業與被並購企業的整合存在諸多難點和微妙之處,在整合過程中引入專職文化整合人員大有裨益。專職整合人員全面負責合並後的整合業務。在確保兩個企業的業務在期限內有效結合的基礎上,
負責培訓被收購企業的員工,使母企業的員工能夠容納被收購企業等。專職整合人員的職責可以概括為四個方面:推動整合進程、建設整合機構、促進企業內外交流、保證短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