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所屬企業集團的組織結構和股權結構,包括境外投資公司、境內分支機構以及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相關的公司的組織結構和股權結構信息。即使雙方沒有股權關系,但有實際控制關系。壹方控制另壹方的高級管理人員、購銷活動、生產經營活動、生產所必需的無形資產和專有技術的,企業應當提供上述信息,即符合關系認定標準的關聯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披露。
2.企業關聯關系的年度變化情況,包括關聯方之間權益變動情況;關聯方的設立、合並、分立和註銷。該部分披露的信息是分析集團內部年度內新設、合並、分立、撤銷等組織關系的變動信息。關聯方披露可以從集團的角度,從集團戰略、經營戰略、分工等方面介紹關聯企業。具體來說,關聯企業介紹分為成立時間、註冊地、主營業務、市場的簡要介紹。
3.與企業發生交易的關聯方情況,包括關聯企業的名稱、法定代表人、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的構成、註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相關個人的姓名、國籍、住所和家庭成員;適用於具有所得稅性質的關聯方的稅種和稅率以及相應的稅收優惠。並註明對企業關聯交易定價有直接影響的關聯方;這裏的信息比較簡單,但對於“具有直接影響的關聯方”的描述,建議參考企業關聯業務交易報告表中“占銷售或采購總額10%以上的境外對象”的概念。
4.適用於具有所得稅性質的關聯方的稅種和稅率以及相應的稅收優惠。
總之,轉讓定價之所以備受關註,是因為這種方式可以通過“稅率差”避稅,所以境外關聯方的稅率申報要註意當地的“名義稅負和實際稅負”,這些數據都體現在對方的“年度審計報告”中。生產經營申報的內容:
1.企業經營概況,包括主營業務構成、主營業務收入及其占總收入的比重、主營業務利潤及其占利潤總額的比重;企業發展概況、行業與發展、經營戰略、產業政策、行業限制等影響企業和行業的重大經濟法律問題;集團的產業鏈和企業的定位;企業可參考外商投資企業成立時撰寫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申報此信息。需要註意的是,企業頭寸的披露應與企業功能風險分析表中填寫的相關內容邏輯壹致,否則會導致稅務機關判斷企業利潤水平時出現問題。企業的業務引入應貫穿企業的戰略發展,明確企業集團的分工職能,根據對外部環境的分析,理順職能與風險的匹配。
2.企業內部組織結構、企業及其關聯方在關聯交易中履行的職能、承擔的風險和使用的資產等相關信息,並參考企業職能風險分析表。這些信息主要涉及企業審計報告的內容。需要註意的是,轉讓定價的調查會關註企業上壹年度的主營業務,因此建議企業提供上壹年度的主營業務及主營業務利潤占比的信息。包括對企業盈利能力、償債能力、資本結構等方面的分析,將是稅務機關了解企業的重要參考指標,需要進行相應的列示和分析,從而對企業的經營狀況做出整體的結論性自我評價。企業的組織結構要求明確反映企業內部各項業務的責任部門,明確企業內部各部門的職責和分工。
3.企業的行業地位和相關市場的競爭環境分析。這個因素主要在於了解可以用來對比分析的對象,以及了解企業的行業地位,找到對比價格的參考。因此,企業各部門需要相互配合或需要專業機構的協助來完成這些信息的準備。企業的行業地位分析需要從宏觀的外部市場環境出發,分析市場核心行業的構成和範圍,結合經濟形勢和政治環境簡要介紹市場的發展情況;進壹步介紹企業所屬行業的現狀和發展,行業現狀分析建議引用可靠的數據分析。如主要產品銷售產值在行業中所占的比重和內外銷比重,行業前景是指根據經驗數據和可靠依據,在綜合分析影響行業發展的主要因素的基礎上,對未來行業發展的合理預期;對於企業的行業定位,需要從產業結構的分析中確定企業的產業鏈角色,選擇相同角色的競爭企業作為對比,在簡要介紹競爭企業的基礎上,對自身的競爭優勢進行具體描述。
4.企業內部組織結構、企業及其關聯方在關聯交易中履行的職能、承擔的風險和使用的資產等相關信息,並參考企業職能風險分析表。此表的填寫是同期最重要的資料,是轉讓定價調查案頭審查的第壹步。執行職能分析可以在企業職能分析表提供的信息基礎上,從研發、采購、生產、銷售、配送、產後售後服務、人事與行政、財務、法律服務等方面對關聯交易企業的職能進行評價,並匯總成表;風險承擔信息可用於從研發風險、市場風險、庫存風險、產品責任風險、財務風險、信用風險等方面對相關企業進行分析評估,並匯總成表。通過職能風險分析,根據關聯方在關聯交易中的職能和風險對關聯方進行明確定位,清晰地顯示出企業在集團內部的分工和職能風險。
5.企業集團合並財務報表可以根據企業集團會計年度進行延期,但不得遲於關聯交易發生後的下壹年度65438+2月31。如果當年沒有合並,則不需要提供合並報表。(1)基本要求
關於關聯交易需要解釋的內容:
1.關聯方交易類型、參與者、時間、金額、結算幣種、交易條件等。,要求企業提供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相關內容。需要註意合同內容是否不公平。
2.關聯交易采用的交易方式、年度變化及其原因,企業需要關註交易操作方式的變化與其職能的變化是否壹致。
3.關聯交易的業務流程,包括各環節的信息流、物流、資金流,以及與非關聯交易的異同。
(2)企業註意事項
具體文件(附在合同後作為依據)可以用來證明關聯交易是否真實發生。
使用可比性分析來證明不相關和相關交易的業務流程。由於不同類型的合同存在差異,建議企業對不同類型的合同分別收集。
關聯交易的類型可以分為四類:轉讓有形資產包括購買和銷售,使用有形資產,提供服務,以及融資和使用資產。同類交易具有交易數量多、合同內容相似的特點,可以按照關聯交易的企業進行分類。合同中的附加條款可以用重要性原則來解釋。
關聯交易中涉及的無形資產及其對定價的影響;這些信息主要針對“專利費”、“技術轉讓費”、“品牌專利費”。大多數情況下,由於收費形式和原因的隨意性,企業可以通過企業市場部門、行業協會和所屬的專業機構,舉證證明其收費比例符合商業行為。
“特許權使用費”壹般指為使用或有權使用文學、藝術或科學作品(包括電影、廣播或電視廣播中使用的膠片和磁帶)、專利、商標、設計或模型、圖紙、秘密配方或秘密程序的版權,或為使用或有權使用工業、商業和科學設備或與工業、商業和科學經驗有關的信息而支付的各種報酬。
技術轉讓費主要受兩個因素影響。第壹,排他性和非排他性轉讓對技術轉讓費的影響。所謂排他性技術轉讓,是指合同中有條款限制轉讓方在壹定區域內將同壹技術轉讓給第三方,這將強化受讓方在該區域生產和銷售其產品的壟斷地位,轉讓方將失去在該區域銷售技術的市場。所以獨家轉讓的轉讓費較高,漲幅取決於轉讓方對其虧損的評估。這方面的市場大,轉讓方失去的貿易機會多,所以技術轉讓費會高壹些,有時獨家轉讓費比非獨家高60% ~ 100%。第二,不同準入權對技術轉讓費的影響。所謂使用權不同,是指技術轉讓合同中有限制受讓方超出許可範圍擴大生產能力或改建工廠的條款。如果有這樣的條款,只允許轉讓的技術在合同範圍內使用壹次,這叫壹次性使用權轉讓;如果沒有上述限制性條款,受讓方可以利用轉讓的技術隨意擴大產能、建廠,這就叫做壹次性買斷或壹次性買斷。壹次性購買支付的轉讓費遠高於壹次性購買使用權支付的轉讓費。在我們的業務實踐中,我們發現要高出五六倍。在關聯交易的描述中,應註意披露包括上述兩個影響因素在內的重要條件。
與關聯交易相關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及履行情況說明;這些信息的披露用於解釋合同的真實執行情況。因此,企業需要提供貨運單據、庫存單據、倉儲材料、銀行單據、產品服務說明、護照復印件等來證明合同的履行。
影響關聯交易定價的主要經濟和法律因素分析。這些信息的披露是同期信息的重點,需要公司多個部門的配合或者專業機構的協助。經濟因素、法律因素等外部客觀因素的具體影響分析,是同期數據的必要內容,也是理順交易定價的方法之壹。國際宏觀經濟環境變化、原材料價格、勞動力成本、匯率波動、貿易政策、企業是否占據資源優勢、同行業市場競爭程度等經濟因素。在世界經濟中,通貨膨脹是許多國家面臨的壹個非常棘手的問題。跨國公司在不同國家設立子公司進行經營,必然會遇到通貨膨脹帶來的風險。貨幣貶值會引起產品或服務、技術的名義價格上升,從而推動關聯交易定價上升。對於某些行業來說,原材料占總成本的比重非常高,原材料價格的波動對廠商的利潤率影響很大。如果受到戰爭或許多意外停產的影響,很容易引起原材料價格的劇烈變動,增加生產成本,甚至難以獲得原材料,導致斷供時價格上漲。客觀因素對關聯交易的影響應在同期數據中具體描述和分析。法律因素,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全球經濟壹體化的今天,跨國公司不斷湧現並迅速發展,跨國公司內部交易中的轉移價格往往成為眾矢之的,其對東道國的損害有目共睹。因此,東道國必然會通過完善其稅收制度、海關管理和外匯制度來適當規避。在金融海嘯經濟時期,為了避免納稅人通過轉讓定價避稅,損害其稅收收入,在特殊的經濟時期,稅務機關必須更加重視對轉讓定價的調查,並有更加完善的政策和實施辦法。因有關國家的特殊法律法規或適用稅收協定避免雙重征稅的,應同時說明。
關聯交易和非關聯交易的收入、成本、費用、利潤不能直接劃分的,應當按照合理的比例進行劃分,說明確定劃分比例的理由,並參照《企業年度關聯交易財務情況分析表》。劃分原則要符合收入、費用、成本相匹配的原則,采用的分配方式也要壹致。比如,關聯交易和非關聯交易之間的成本比例是根據銷量來確定的,包括管理人員薪酬在內的成本比例也要根據銷量權重來匹配;如果前者采用銷量比例,後者采用收入權重比例,就違背了壹致性原則,成本之間的比例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