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檢查監督,並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統計資料;負責管理和規範全市經濟社會考核評價統計業務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財務科)
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建設提案辦理、對外宣傳、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有關統計專項經費。
2、人事教育科
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勞動工資、保險福利等工作;承擔全市統計人員的繼續教育、業務培訓及《統計證》年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工作。
3、政策法規科(統計稽查科)
擬訂全市統計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統計部門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涉外社會調查活動;審核部門統計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法;承擔統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宣傳和培訓工作;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承擔對全市基層統計數據質量和依法報送統計數據情況的稽查工作。
4、合核算和設計管理科
承擔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分析、監測和研究工作;管理全市綜合性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及普查、專項調查結果。
承擔全市國民經濟、文化產業、非公經濟、中小企業增加值的核算和縣市區GDP下算的工作;承擔全市投入產出調查的工作;承擔全市統計方法制度設計的工作;審核全市統計調查項目和方案;承擔全市城鄉劃分與區劃代碼管理工作。
5、農村統計科
承擔全市農業、林業、牧業及漁業的統計與核算工作;指導全市縣鄉村三級經濟社會的綜合統計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農村全面小康建設和新農村建設進程進行監測評價;承擔縣域經濟考核統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