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本公司鄭重聲明,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規定,本公司為______(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即,本公司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劃分標準,本公司為______(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
2.本公司參加______(采購人)的______項目采購活動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由本企業承擔工程、提供服務,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請填寫:小型、微型)企業制造的貨物。本條所稱貨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業註冊商標的貨物。
本公司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特此聲明!
聲 明 人: (投標供應商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或蓋章)
日 期:
說明:
1、填寫前請認真閱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1]181號)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