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個人對這些限定團體的理解是,每個公司都派培訓生參加節目,團體成員由大眾挑選。在他們組團期間,他們的成員基本上都是離開原公司的壹個經紀合同,去同壹個經紀公司管理他們組團期間的業務。後壹組解散後,基本會回到原公司,繼續履行之前簽訂的經紀合同。當然,也不排除有成員在經紀約滿後會找新的經紀公司簽約。
首先,百分之九,解散後成員簽約的經紀公司主要是原來的經紀公司,什麽都沒變。隊長坤在與原公司解約後,已經創建了自己的工作室。賈斯汀、亞當、朱的經紀公司都是樂華;陳立農的經紀公司是傳奇星空娛樂,音樂公司是環球唱片;埃文和尤長靖的經紀公司都是香蕉娛樂;Lil Ghost的經紀公司是北京果然天空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然後是火箭少女101,她們組團時主要運營公司是哇哇哇;解散後,他們各自的經紀人主要是樂華的孟美琪和宣儀;YCY目前也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克萊爾是帝壹娛樂的藝人;彩虹的經紀公司更名為AMG亞洲音樂集團;溫妮的合同在新邁瑞娛樂辦公室;金娜的公司是香蕉娛樂;李咪咪是中國的電影明星;Sunny似乎也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Sunnee在團隊解散後正式加入環球唱片。
至於UNINE的成員,李解散後回到樂華在自己原來的團隊繼續發展,賈誼是匠人娛樂的藝人,KIWI在黑金項目;姚明明現在似乎是簽在古天樂的公司下;文托是Cas星球的藝術家;胡春陽也是樂華的藝人;夏涵予是少城時代的藝術家;陳佑威是慈文傳媒的;Jerry Chang是北京覺醒東方文化經紀有限公司的藝術家..
也希望解散團後他們能有更多更好的發展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