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或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調動證明、退伍證明、退休證明等。:由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休幹部、無軍籍退役軍人、復員軍人、紅軍老戰士、西路軍老戰士、失散紅軍人員提供;
(4)殘疾軍人證、因戰致殘人員證:殘疾軍人、因戰致殘人員提供;
(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由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提供;
(6)立功證書;
(7)信息采集所需的其他材料或村(居)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擴展數據:
註冊對象:
所有退役士兵:包括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包括由政府安排工作、自主擇業、國家扶持的人員)、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役士官、無軍籍退役軍人、退役紅軍老戰士、復員軍人和殘疾軍人。退伍軍人無論是否享受定期撫恤金,無論是在家鄉,還是退休、失業、待業、在職,都納入統計。
“三屬”:包括烈士遺屬[包括烈士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和軍人遺屬[包括因公犧牲的軍人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三類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不論是否享受定期撫恤金,均納入統計。
參考來源:政府網站-關於退役軍人等優撫對象信息采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