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國人應當擔任有特殊需要、中國境內暫時缺乏合適人選、且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崗位;
(2)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
(三)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需的專業技能和相應的工作經驗;
(4)無犯罪記錄;
(五)有固定的用人單位;
(六)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可以代替護照的國際旅行證件。
外國人有明確用人單位的,須提交本人健康證明、畢業證、護照或身份證明復印件,並提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用人單位填寫《外國人就業申請表》,向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後,送同級勞動行政部門和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經批準取得《外國人就業證》和《外國人居留證》後,方可在中國大陸就業。
但是,申請就業的外國人屬於下列特殊情況的,可以免於申請就業許可來華工作:
(1)持外國專家證的外國人;
(二)持有《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石油作業許可證》從事未登陸海洋石油作業的具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勞動者;
(三)經文化部批準,持臨時營業演出許可證從事營業性文化演出的外國人。
如果妳在國內的企業工作,妳工作的企業會每月為妳繳納社會保險。
但是如果妳沒有工作,恐怕妳在中國交不了社會保險。
商業保險不應該有限制。
關於假期:入鄉隨俗。按照中國的節日,如果戶籍不在本地,可以有探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