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的人會使用報表,報表已經成為壹個新的行業。壹聽到報告,就延緩了懶癌的復發。以下是我整理的外貿專項資金申請報告樣本,僅供參考。讓我們看壹看。
外貿專項資金申請報告1縣政府:
20xx年烤煙移栽結束,縣裏組織對100多畝連片煙葉起壟面積進行了統壹審核驗收,每畝補助費用50元。由於煙草系統資金不足,縣煙草公司只能兌現除古莊店鄉、袁店鄉外的10植煙鄉的補貼,縣裏要解決符合要求的煙田機械化起壟補貼。兩鄉驗收面積分別為1.997.5畝和3781.2畝,每畝補助288935元50元。此外,我縣楊光鎮1.200畝煙葉片和袁店鄉1000畝煙葉片被南陽市確定為市級煙葉核心示範區,均按要求建立。在冬前深耕、春季旋耕和煙田移栽起壟過程中,每畝投入100多元,而縣裏每畝只補貼50元。因鄉經費困難,特申請從縣裏向廣東調撥10萬元。縣煙草行業領導小組要求:壹是由縣煙草公司、煙棉辦組織對煙田起壟情況進行實地測量驗收,並登記備查;二是鄉煙辦、煙站組織村戶對煙田起壟面積進行公示,確保數據真實無爭議;三是鄉煙辦、煙站會同財政所做好補貼資金發放工作,由收款人本人簽字確認,並保留拖拉機駕駛員身份證復印件、銀行賬號等原始資料,確保發放及時準確。
以上兩項煙田機耕起壟補貼資金需要388935元,需要從縣煙葉生產發展基金中解決。
特此報告
我在此傳達
敬禮!
申請人:xx
Xx,xx,XX,XX
2 .各外貿企業及相關單位外貿專項資金申請報告:
根據省商務廳、省財政廳《關於做好20xx年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商聯發[2016]16號)和《黑龍江省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黑財經[2016]54號),為做好20xx年中央財政
壹.基本原則
(壹)堅持突出重點的原則。
對我市實施中央“壹帶壹路”發展戰略、參與“龍江絲綢之路帶”建設和俄羅斯合作中心城市建設項目給予重點支持。
(二)堅持科學論證的原則
在項目初審的基礎上,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對項目進行分析論證,提出明確具體的評估意見。
(三)堅持公平公正原則。
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向、支持方式、項目申報、項目審核、項目管理等內容在商務局網站進行公示,符合條件的外經貿企業均可申報。項目審核和資金審批要嚴格按照程序和標準辦理。
(4)堅持規範性和有效性原則。
有序受理項目,規範項目審核,符合標準和規定,有效支持項目發展。
第二,支持方向
(壹)鼓勵進出口額6500萬美元以下的企業(以下簡稱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1,支持焦點:
中小企業增強國際化經營能力,開拓國際市場。主要包括:海外展會、海外商標註冊、國際標準認證、產品認證、海外專利申請等。
2.項目時間:20xx年6月65438+10月1至8月30日項目實施。
(二)推動外貿轉型升級創新。
1,支持的內容
(1)外向型經濟園區建設。包括開發區、園區、海外園區。重點支持外向型企業數量多、外向度大的俄羅斯境內外園區建設。支持包括基礎設施建設、軟硬件環境的改善和優化等。
(2)港口通道建設。支持改善口岸通關環境和通關能力。重點支持進出境貨物量大、進出境人數多的口岸建設。配套內容主要包括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更新。
(3)外經貿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對外經貿促進活動,實施公共商務信息等服務體系建設,開展對外經貿領域人才培訓,優化和改善貿易投資合作服務環境。重點支持改善駐外辦事處服務環境。
(4)外向型地方特色產品生產企業傳承創新能力建設。支持企業挖掘、傳承和開發符合國際市場需求的地方特色項目,推動地方產品走向國際市場。支持內容包括關鍵技術的改造升級和自主品牌的培育。
2.支持重點:推進外貿產品創新、R&D設計、品牌培育和標準制定,支持國際營銷和售後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品牌產品推廣,積極承接國際高端產業轉移,完善外貿信息調查服務體系,鼓勵外貿發展方式創新,培育新興業態和競爭新優勢,提高外貿發展質量和效益。
3.項目時間:項目實施期限為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8月30日。對於在此期間已獲得類似財政支持的項目,按照新發生的支出計算實際支出,不重復支持政策。
(3)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建設。
1.支持的內容:
支持省政府《促進黑龍江省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工作方案》(黑政辦發[20xx]22號)確定的重點任務,重點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臺、綜合服務平臺等公共服務平臺;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物流倉儲和人才培訓項目;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的服務企業和應用企業,加快跨境電子商務的產業發展,改善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環境和監管環境。配套內容主要包括基礎設施建設、場地租賃費、設備購置費、軟件開發費、培訓費等。
2.支持要點:
鼓勵有實力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建立“海外倉”、海外運營中心等服務設施,通過新的技術手段和模式,為企業以B2B方式開拓市場提供綜合配套服務,提高便利化水平,擴大服務覆蓋面。
3.項目時間:項目實施期限為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8月30日。對於在此期間已獲得類似財政支持的項目,按照新發生的支出計算實際支出,不重復支持政策。
(四)支持對外經貿協調發展。
1.支持內容:鼓勵根據國家、省市相關發展戰略和規劃,結合我市實際,優化貿易投資布局,完善各類公共服務,培育優勢,發展特色外向型經濟,承接國際產業轉移項目。支持的內容是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采購。
2.支持重點:支持實施“壹帶壹路”發展戰略、“龍江絲綢之路帶”戰略和對俄合作中心城市建設項目(包括國際貿易走廊建設和通關便利化配套基礎設施項目)。
3.項目時間:項目實施期限為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8月30日。對於該期間同類基金支持的項目,按照新發生的支出計算實際支出。
第三,支持的方式
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項目以事後補貼的形式給予支持,其他項目以事後補貼和貸款貼息的形式給予支持。
四、項目申報
(1)申請條件
1.在哈爾濱地區依法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進出口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省市企業進出口額納入我市海關統計。
2.近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無拖欠應償還的財政資金。
3、按照有關規定,按時報送統計報表和財務報表。
4、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和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申請材料
1.申請文件(官方紅頭文件)。內容包括單位介紹、進出口情況、項目情況、費用支出、申請補貼資金數額等。;
2.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申請人及項目基本情況表(附件1);
4.每個項目所需的其他材料(見申報指南,附件2)。
(三)申報方式
項目申請單位根據項目類別將申請材料提交市商務局相關處室進行受理。支持方向(壹)項目,報市商務局外貿處,聯系人:王明婷,電話:86776381;支持方向(二)項目,報市商務局外貿處,聯系人:安鵬,電話:86776341;支持方向(三)項目,報市商務局俄羅斯促進辦公室,聯系人:董新宇,電話:86772004。支持方向(四)項目,報市商務局俄羅斯促進辦公室,聯系人:李陽,電話:86772004。
(四)備案時間
項目提交截止時間為20xx 65438+2月30日,逾期不受理。
動詞 (verb的縮寫)項目審查
聘請第三方中介對項目進行評估,提出公正客觀的評價,並根據評估結果提出資金分配方案。
不及物動詞項目管理
(壹)如實申報。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材料,不得弄虛作假騙取中央外貿發展專項資金。對弄虛作假騙取中央外貿發展專項資金的單位,壹經發現,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按規定使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接收單位收到資金後,應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自覺接受商務、財政、審計等部門的財務檢查。
(三)監督檢查。市商務局負責對已撥付的外貿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進行監督檢查。獲得資金支持的單位應當對項目進行年度總結並報送市商務局,內容包括資金到位情況、支持項目明細、資金使用效果、存在問題及政策建議等。商務局檢查核實後,形成匯總報告,會同市財政局報送省商務廳、財政廳。
(4)數據管理。相關企業應妥善保管企業項目申請文件及其他相關申報和證明材料,以備核查。
七。責任監督
(壹)建立資金審核和發放責任制。商務局實行以業務處室為主體的審計層級負責制,提出審計和資金支持意見,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後報市財政局審定,按程序撥付。
(2)加強監管。加強對專項資金申報、審核、評估和撥付的監督管理。
申請人:xx
Xx,xx,XX,XX
展開:
文件發布
關於印發《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企[2065 438+04]36號
中央有關部門(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商務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商務局:
為加強和規範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完善外貿促進政策,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培育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財政部、商務部在清理整合外貿相關資金政策的基礎上, 對2010發布的《外經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企[2010]114號)及相關具體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原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制定了新的《外經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妳們,請遵照執行。
為確保工作順利銜接,本辦法實施前資金申請已按原辦法上報財政部、商務部且相關審核和資金撥付尚未完成的,可按原辦法在2014前完成相關工作;本辦法實施前,我部已按原辦法下達資金,但尚未撥付到具體項目承擔單位。按照原辦法,相關工作可在2014 12 31之前完成。
附件: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財政和商業部
2065年4月9日438+04
文件的全文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加強和規範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完善外貿促進政策,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培育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安排的用於優化外貿結構、促進對外投資合作、提高外經貿服務水平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遵循突出重點、科學論證、公平公正、規範有效的原則,並符合以下要求:
(壹)實施國家對外開放和宏觀經濟政策,有利於穩定和擴大外部需求,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
(2)履行中國在國際貿易和投資協定中的義務,有利於建立互利共贏的國際經濟合作機制。
(三)堅持貿易政策與產業政策相協調,有利於推動外貿發展方式轉變,促進開放型經濟轉型升級。
(四)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推動擴大對外投資合作,有利於國際國內資源要素有序流動和優化配置。
第四條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由財政部和商務部共同管理,財政部和商務部分別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壹)財政部會同商務部制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商務部和財政部將制定具體的業務管理制度。
(二)商務部根據外經貿發展的需要,建立相關重點項目數據庫,提出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支持重點和年度預算建議;財政部負責審核財政支持重點,編制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
(三)商務部會同財政部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提出資金支持方案,對項目實施進行評估和監督,建立信息管理系統,為項目數據庫建設、項目申報、信息反饋、監督管理、績效評價等提供技術手段。財政部負責審核資金支持方案並撥付資金,會同商務部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第五條中央有關部門(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同級商務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商務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所屬部門(機構)或企業、單位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項目庫建設、項目申報、審核、資金撥付、監管和績效評價。
第二章資金使用方向和分配方式
第六條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於以下方向:
(壹)支持欠發達地區和其他外經貿發展薄弱地區提高國際化經營能力,促進外經貿協調發展。
(2)促進貿易結構優化,發展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培育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的國際競爭新優勢。
(三)引導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等對外投資合作業務有序發展。
(四)鼓勵先進設備和技術、關鍵零部件、國內短缺資源產品的擴產。
(五)完善貿易投資合作促進、公共商務信息等服務體系,促進貿易投資合作環境優化。
(六)其他有利於促進我國對外經濟貿易發展的事項。
第七條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子項,資金分配方式如下:
(壹)本辦法第六條第(壹)項規定的使用方向,采用因素法分配。
(二)本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的使用方向,包括:承擔國際服務外包、技術出口等探索階段的使用方向,采用項目法與要素法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資金(在當地完善相關公共服務);其他用戶采用因子法分配資金。
(三)本辦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使用方向,其中:處於探索階段的境外經貿合作區的使用方向,采用項目方式撥付資金;中央企業和單位開展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業務,采取項目法撥付資金;其他用戶采用因子法分配資金。
(四)本辦法第六條第(四)項規定的使用方向,采用項目法分配。
(五)本辦法第六條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使用方向,采用項目法分配資金的中央企業和單位承擔的事項和探索階段的使用方向;其他用戶采用因子法分配資金。
第八條因素法資金分配主要依據當年預算規模、各地區平衡因素、相關工作開展情況、項目庫、往年資金使用情況、欠發達地區傾斜因素等。,並結合年度工作重點確定相關因素的權重,從而計算和安排資金。
第九條項目法主要采用貸款貼息、保費補貼、資本金投入、事後補償、清算前預撥等方式。,支持通過合規性審核並開展相關業務的企業和單位,或通過競爭性談判和招標方式開展約定業務的委托單位和合作單位。
第三章資金的申請、審核和發放
第十條財政部、商務部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外經貿工作重點、項目庫和預算安排,制定並下達外經貿專項資金年度工作文件,明確年度資金支持的重點、方向和相關具體要求。
第十壹條申請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企業和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使用方向在境外開展業務的,還應當在項目所在國(地區)依法註冊或者辦理合法手續,項目合同或者合作協議已經生效。
(二)按照有關規定取得開展相關業務的資格或者已經核準或者備案。
(三)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已經開展相關業務。
(四)近五年內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未拖欠應償還的財政資金。
(五)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送統計資料。
(六)按規定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和單位,可按規定程序通過中央有關部門(機構)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省級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其中,中央企業和單位由集團公司匯總後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提供符合本辦法第十壹條規定條件的合法證明材料。
第十三條采用項目法撥付的資金,應按以下程序進行審核和下達:
(壹)中央有關部門(機構)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省級財政部門對所屬企業、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按年度工作文件規定的時間匯總上報商務部、財政部,商務部、財政部可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審核。
(2)商務部會同財政部將通過互聯網等媒體向社會公示通過審查的項目(根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不宜公示的事項除外),並提出資金支持方案。財政部根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對公示無異議的項目進行審核並撥付資金。
(三)專項轉移支付轉入中央本級執行的資金,應當符合《部門預算管理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中央部門預算編制的時間要求,分解到具體企業、單位和具體項目,直接轉入中央本級當期預算。
(四)中央有關部門(機構)和省級財政部門在收到資金(或撥款文件)後3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到實施企業和單位。
第十四條采用因素法分配的資金應按以下程序下達:
(壹)商務部和財政部提出資金分配方案。審核後,財政部將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向省級財政部門撥付資金。
(二)省級財政部門、省級商務部門根據本辦法和年度工作文件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組織開展所屬企業和單位的項目申報、審核、公示和資金撥付工作。
第十五條省級財政部門不得采用因素法向下級財政部門分配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
第十六條專項轉移支付資金轉入中央的資金,除有特殊規定外,不得用於中央部門自身的工作經費。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中央有關部門(機構)、省級財政部門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財政部、商務部的要求,對本單位、本地區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形成總結報告,於每年3月底前報送財政部、商務部,內容包括資金到位情況、支持項目明細、資金使用效果、存在問題及政策建議等。
第十八條財政部、商務部對中央有關部門(機構)和地區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並對實施效果進行績效評估。
第十九條獲得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企業和單位在收到資金後,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並自覺接受財政、商務、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有關企業和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保管申請和審核材料,以備核查。
第二十壹條違反規定使用和騙取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行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並報財政部、商務部備案。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商務部關於印發〈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10]114號)、《財政部、商務部關於印發〈外經貿協調發展促進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08]165438+) 《商務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商財發[2008]211號)、《財政部、商務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國際市場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10]87號), 《財政部、商務部關於印發進口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12]142號)、《財政部、商務部關於印發對外投資合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13]124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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