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假設
小麗在網上看中了壹套化妝品,高興地下了訂單。接下來的幾天,她都在期待自己的東西快點到。結果,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商家合作的快遞公司送貨車在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整車貨物全部受損。
接著,小麗網購的商品在快遞運輸過程中受損。誰應該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1
1.《民法典》第五百壹十二條: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標的物為交付貨物且以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簽收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2.《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條: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2
3.《民法通則》第811條:承運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限或者合理的期限內,將旅客和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的地點。
4.《民法典》第832條: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毀損、滅失,承運人應當承擔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負賠償責任。
個案分析
1,賣家和快遞公司之間。商家合作的快遞公司作為承運人,負責貨物的安全運輸。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壞的,快遞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買賣雙方來說。在買方收到所購貨物並簽收之前,貨物的風險由賣方承擔;簽約後的風險由買家承擔。
綜上,小麗網購的商品在快遞運輸過程中損壞,賣家可以要求退款,賣家可以要求快遞公司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