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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立案還要寄材料嗎?

網上立案後不需要去法院提交書面材料。網上立案是指法院通過網絡受理壹審民商事案件中提交的起訴狀及相關訴訟材料或申請執行文書,並進行網上審查的便捷方式。經初步審查,如果材料齊全,法院會約定壹個具體的立案受理時間,避免多次往返。申請人可通過銀行網點或網上銀行預交訴訟費,法院將通過平臺向申請人發出受理案件通知書,確認立案成功。

立案所需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投訴。起訴書應記錄的內容:

(1)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在起訴狀中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並加蓋原告公章;當事人是公民的,應當在起訴狀中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現住址、身份證號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等基本信息;

(二)有具體明確的權利要求;

(三)爭議事實和訴訟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證明文件。當事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戶的,應當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工商登記資料,並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3.當事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必須提交真實有效、授權範圍明確的委托書;訴訟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公民作為代理人的,應當經法院審查同意;律師代理的,須提交當年年檢後的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和律師執業證書;

4.原告與被告關於爭議的法律關系的證明;

5、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範圍和管轄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八條。

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經兩次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傳喚被告人必須到庭。

第139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開庭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開庭時間和地點。

第144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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