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的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繳納9萬元)或未達到起征點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無需填寫《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清單》。
小規模納稅人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如“其他免稅銷售額”、“本期數”、“本期應納稅減少額”、“本期數”本期未實際發生時,只需填寫《增值稅減免稅清單》,其他情況均需如實填寫。
擴展數據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報送信息
1,增值稅發票存根聯數據采集
(1)使用新版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的納稅人需提交:金稅盤、稅控盤或報稅盤。
(2)使用稅控收款機開票系統的納稅人需要提交:稅控收款機用戶卡。
(3)因開票電腦、金稅盤、稅控盤、報稅盤損壞無法提交電子數據的納稅人,需提交:上月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存根聯(作廢發票均壹式兩份提交)。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及其所附資料壹式3份。
3.增值稅優惠備案:納稅人減免稅備案登記表2份及相關政策文件要求的其他資料。
4.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2份及相關政策文件要求的其他資料。
5.財務會計報告的提交:根據執行的不同會計制度,納稅人應選擇提交以下符合自身企業類型的財務會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根據企業執行的不同會計制度,納稅人在進行年度申報時,應選擇提交以下相應類型的財務會計報告: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