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經營液化石油氣。
液化天然氣屬於危險化學品,需要的證件有:危險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安全員上崗證等,這個和普通的貿易公司有區別,可以選擇企業自行辦理,有些企業自己辦理可能會達不到要求,這時候可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的專業代理服務機構來辦理。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要求,申請單位必須實地註冊公司、實地經營。
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經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的人員及數量,應與企業經營規模相適應,最低人數必須符合相關要求。
企業的各類設施應符合國家標準,安全評價結論符合要求且在有效期內。企業設置的供應站點應符合《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範》等相關規範標準要求。企業按規定建立車輛清單,配送車輛車身標色標誌應符合要求,配置衛星定位系統,並確保實時通訊在線。
註意事情:
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要進壹步完善安全管理、用戶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按照《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要求,按時上報企業年度報告。各轄市區燃氣發證部門要協同有關部門實施“雙隨機、壹公開”監管機制,通過信息公示、抽查、抽檢等方式,綜合運用提醒、約談、告誡等手段,強化對燃氣經營的事中監管。
針對違法違規燃氣經營行為強化事後監管,依法及時認定違法違規行為種類和性質並予以處置。 對於違法企業和有關人員依法實施吊銷、註銷、撤銷燃氣經營許可證,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等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