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禁止上路運輸。④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8小時預先填制“電子運單”信息,可拉長填表信息“發車時間”和“預計到時保存在系統中待運,方便立即“提交”電子運單上傳到審核系統。⑤若運輸時間改變時,應提前調整“發車時間”和“到達時間”,並即時完成“電子運單”的提交,上傳相關信息的申報速度。
⑥“電子運單”壹經提交後打印出單,交駕駛員、押運員簽字,落實“承運方聲明簽字、裝載方聲明簽字、遵法規運輸聲明簽字”事項,明確“托運、承運”雙方的主體責任和安全運輸的義務。⑦運輸完畢後,在點擊“完成運輸”前,填寫貨物實際到達時間、實際卸貨時間(卸貨時間數值要大於貨物實際到達時間)。點擊“完成運輸”系統才認可,GPS比對才合格通過,本次運輸宣告結束。
⑧詳見:《危險品運輸“電子運單”填制與操作規程》四、電子運單“建檔”保管與管理:①電子運單壹旦運輸結束後,相關“電子運單”原件交由系統操作員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於壹年以上,以備上級部門查驗審核。②對負責此項“電子運單”操作環節的主要負責人和系統操作員,不按行業規範,不按運輸車次填制“提交電子運單”信息的,造成公司受到上級運管車管部門抽查處罰的,視處理情節輕重給予處罰。③對按規範填制上報“提交”電子運單的行為,視同敬業行為,給予獎勵200元。反之,則視同瀆職行為,處以2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