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威海高區建設局管工人要不到工資嗎

威海高區建設局管工人要不到工資嗎

建設局(住建局)會管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勞動工資問題,如果非下屬單位的工資待遇問題可以和當地勞動局(勞動保障局)反映。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壹)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壹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建設局(住建局)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政策、規章實施辦法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指導全市建設行業行政監察工作。

(二)指導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研究擬定加快全市城鎮化進程的發展戰略;指導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的編制與實施;

負責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和市域城鎮體系的編制、報批工作;參與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選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市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許可證及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指導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

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法規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管理全市裝飾(含室內裝飾)行業;

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築勞務合作;

負責核發市城市規劃區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

(四)指導全市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城市供水、燃氣、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廣告及設施、城市公***客運、園林、市容環境衛生、城建監察工作以及城鎮規劃區的綠化工作;

負責全市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市城市規劃區供水、燃氣、市政工程及設施、公***客運、園林、城建監察工作。

(五)指導全市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業行業管理;

規範房地產市場;管理房產總量;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負責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各項配套政策的擬定並監督實施;

指導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房改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負責市城市規劃區範圍的房地產發證、交易等工作;

指導全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咨詢行業管理,規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市場;

指導建築智能化工作;監督管理城鎮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範實施抗震設計和施工;

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壹切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新技術、新產品的引進,制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建設企業開拓省外、國(境)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九)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紀律檢查工作及工、青、婦、老幹部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上一篇:鞍山軟件公司註冊流程
  • 下一篇:委托書範本模板大全(通用6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