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托管分為以下三類:
根據知識產權托管發展的不同階段、服務對象和服務提供者構成的不同,知識產權托管可分為小型、中型和大型三種類型。
1,小型托管:
小額托管是介於個體企業和具有壹定綜合知識產權服務能力的中介服務機構之間的壹種托管服務模式。業務主要限於個體企業知識產權的獲取、管理、保護和運用。
其業務包括:研究知識產權的戰略和發展,並提供專業的解決方案;協助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逐步實現知識產權資本運營;協助企業開發自主知識產權,培訓企業人員;就知識產權登記的所有事宜提供咨詢和登記,並協助完成日常法律事務;完善、監督和落實知識產權的各項管理制度;侵權監測預警,調整創新方向和內容,及時調查收集侵權證據,有效保護企業知識產權;幫助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培育、協助企業實現名牌的經濟價值等等。
這種知識產權托管服務的優勢在於可以根據委托人的實際需求直接提供個性化服務;企業很容易滿足於普通的事務性層面。其局限性在於,由於服務機構的企業認知水平和服務能力的限制,對企業的推廣和引導有限,服務水平參差不齊,對除知識產權以外的其他資源的整合和應用能力不足。
2.集中保管:
托管是上級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服務集團與具有壹定知識產權工作基礎的重點企業或產業集團之間的壹種綜合性知識產權委托服務關系。
主要適用於穩步提升客戶的知識產權管理能力,提升知識產權在企業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幫助企業向知識產權高端應用水平紮實過渡。
3.大監護:
大托管是知識產權托管服務聯盟、產業集群、區域重點產業之間的高端知識產權委托服務關系。
具體來說,由政府牽頭,整合集群政府資源、園區孵化器資源和社會服務資源,組建知識產權托管聯盟,為國家或區域層面的重點產業集群提供全面的高端知識產權服務,用於加快提升產業群體的創造能力和應對全球知識產權風險。
五個關鍵點:
1.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托管工作機制。
配備專職知識產權托管人員,建立知識產權托管網絡;將知識產權托管納入目標管理,加強知識產權托管的領導、協調、監督和服務。
2.強化知識產權托管的政策導向。
將知識產權信托納入科技創新管理全過程。加強科技計劃制定、項目評估評審、合同簽訂等階段的知識產權保管。入園企業優先享受包頭市知識產權相關優惠政策。
3.有效開展知識產權托管宣傳培訓。
有計劃、分層次、分類組織宣傳培訓,重點對企業領導幹部和項目負責人進行知識產權托管內容和方式的培訓,確保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充分認識托管的重要作用,為托管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基礎。
4.建立知識產權托管平臺。
充分利用政府資源和中介機構的力量,建立企業托管信息網絡平臺,方便企業隨時查詢、跟蹤和監督托管事務進展,提高中介服務機構托管工作的服務效率,引導企業充分利用專利信息資源,開展技術創新。
5.托管重在推動知識產權產業化。
知識產權產業化是企業創新、發展和壯大的基礎,是企業市場競爭的助推器。托管工作的重點是幫助企業推進知識產權產業化,充分利用相關展會、博覽會、展銷會和網絡,提高知識產權交易成功率,不斷增加企業發展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