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我國實行單壹法定代表人制度,即壹般認為法人的行政首長是唯壹的法定代表人。比如壹般情況下,公司的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經理擔任法定代表人,而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壹般是廠長或經理。從法定代表人的性質來看,公司法人退股是壹個極其重要的程序,需要公司法人先召開股東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變更法定代表人。公司只需要憑股東會決議去工商局辦理變更手續。需要在工商局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變更登記附表-公司簽署的法定代表人信息。3.指定代表或* * *委托代理人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4.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股東大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公司章程規定,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