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有八種經營狀態:存續、在用、撤銷、註銷、遷入、遷出、停業、清算。
2.企業身份的存在,是指企業依法存在並持續正常經營。也稱為開放、正常、註冊。
3.經營狀況是指企業正常投產,新建企業包括部分投產或試運行。
4.吊銷或不註銷營業執照是指吊銷企業的營業執照,是工商局對違法企業作出的行政處罰。企業被吊銷許可證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並辦理工商註銷登記後,企業法人消滅。
5.企業法人資格的註銷,意味著企業不復存在,失去了法人資格。
6.歇業是指企業登記機關發生變更,遷出壹個主管機關。
7.企業身份遷入是指企業登記機關變更,遷入壹個主管機關。
8.停業是指企業因某種原因,在期末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待條件發生變化後恢復生產。
9.企業清算是指企業因破產、撤銷等原因解散並終止營業後,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收回債權,清償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的壹種經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