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情況將被列入業務異常清單:
1.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公示年度報告信息的;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
2.企業未在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內公示相關企業信息的;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
三、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
四、通過註冊地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到企業。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
擴展數據
公司被列為非正常經營的後果:
1,政府部門實施信用聯合懲戒。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辦理各類登記備案事項、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資質審查、從業資格等相關事項時,將接受行政部門的認真審查。同時,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各級政府部門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限制或禁止列入異常經營名單的企業。
2、平時的經營活動會受到限制。商業異常清單中的信息已被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用作貸款、擔保和保險等商業活動的參考。對列入異常經營名單的企業,金融機構不得受理其銀行賬戶、貸款等業務。
3.對信用的懷疑可能會導致對方拒絕合作。市場上的交易對手在選擇交易對象時,也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商事主體進行更加嚴格的審查,甚至取消與他們的合作。
4、載入連續三年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根據法律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三年且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企業,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並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是經營異常名錄的連續結果,是更嚴重的失信行為,將受到全社會更嚴厲的懲罰。
5.企業負責人的職務將受到限制。依法將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信息納入信用監管系統,限制其任職資格相關事項。三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其他商事主體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百度百科-企業信息公示暫行規定
眾信。com-國家工商總局:經營異常企業3年不改正將被列入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