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圭大部分地區為波狀平原,東北有低山,東南與南部多優良牧場。亞熱帶濕潤氣候,夏溫暖冬涼爽,年降水量1 000~2 000mm。主要礦產有鐵、錳、大理石、瑪瑙等。
經濟以農牧業為主,牧場面積約占全國面積的3/5,被稱之為“遍地牛羊”的國家,肉類、羊毛、皮革等是主要經濟產品,也是主要出口產品,農牧業產品占出口總額的80%以上。1995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為5 170美元,1990~1995年國內生產總值年增長率為4.0%。
(壹)森林資源
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烏拉圭1995年的森林總面積為81.4萬hm2,森林覆蓋率4.7%,人均森林面積為0.3hm2。主要樹種為案樹和松樹。
烏拉圭土壤肥沃,雨量充沛,氣候溫潤,適宜松樹和案樹的生長。據林業部門計算,案樹5~10年即可砍伐,每公頃每年最高產量可達60m3,平均產量為35m3。松樹每公頃每年最多可產木材25m3,平均產量20m3。另外,運輸便利也是林業發展迅速的原因之壹,烏拉圭地處南美洲南部,拉普拉塔河入海口,公路、鐵路、水運都很便捷,且與國際市場緊密相聯。
(二)林業概況
1.林業行政機構
烏拉圭的林業生產由農牧部的林業局負責管理,林業局下設林業計劃開發處(下設計劃調查科、森林註冊審查科)、技術研究處(下設木材技術科、林木撫育研究科)及總務科、法律科、技術顧問科、會計科。
2.林業政策
烏拉圭1968年頒布《森林法》,根據《森林法》制定各項林業政策,概況起來如下:
(1)促進國產材的增產利用,以減少木材進口,同時視林業產業為出口產業。
(2)在不適合發展農牧業而適於造林的地帶,集中營造用材林。
(3)在木材生產基地開展集約經營,力爭穩定且大量生產優質用材。
(4)將木材加工企業集中於木材生產地,並盡快實現木材加工技術的現代化。
(5)木材產業與造林同步發展。
(6)近些年來,農牧區的土壤侵蝕、水土流失加重、重要河流發生洪災,為防止水土流失和洪水泛濫,大力營造水土保持林。
(7)保護野生動物,搞好森林旅遊。
1987年頒布了新的《森林法》,增加了壹些新的條款,烏拉圭林業開始起步並得到迅速發展,此後10年,烏拉圭林業已發展成為繼畜牧業之後的又壹大經濟支柱產業。增加的條款有:
(1)在造林獎勵地區營造防護林、經濟林,並支付林木撫育補貼。
(2)對造林投資實行所得稅納稅減免措施。
(3)政府每年設立最低支付1萬hm2造林經費的林業基金。
(4)制訂國家5年造林計劃及年度造林計劃。
(5)全面禁止采伐天然林。
3.人工造林
20世紀70年代後,為實現出口產品多樣化,考慮到木材在國際市場上的需求量不斷增長和價格穩定等因素,烏拉圭開始植樹造林,發展人工林。1978~1995年,政府***投資?6 000?萬美元,資助國內外生產者及企業家開辟林場面積超過20萬hm2。1993年以來,植樹造林步伐大大加快,每年植樹4萬hm2以上,到1996年全國已有人工林35萬hm2。主要造林樹種有藍案、直桿藍案、巨案、悉尼藍案、赤案、細葉案、火炬松、濕地松、海岸松、展葉松、楊樹、白柳等。
4.森林工業
1990年烏拉圭***有各類木材加工廠329家,其中制材廠32家、膠合板廠4家、紙漿廠2家,刨花板和纖維板廠分別只有1家。
1996年原木產量409.3萬m3,鋸材26.9萬m3,人造板0.6萬m3,生產木漿2.9萬t。1996年原木出口額達2 905萬美元,鋸材出口額為795.3萬美元,木漿出口額為151萬美元。並計劃在2002年將木材出口額提高到7.3億美元。據烏拉圭林業局預計,1992~2025年烏拉圭平均每年要生產木材400萬m3,將成為世界木材主要出口國之壹。
烏拉圭政府制定了壹系列振興木材工業的政策,概括起來可分為以下10個方面:
(1)向木材加工企業提供優質、低價原木。
(2)木材加工企業的合理布局。
(3)建立適應國際市場動向的生產體制。
(4)提高勞動生產率的同時,加強質量管理。
(5)加強林業局的職責。
(6)降低運輸成本。
(7)發展和壯大木材制品出口商社。
(8)建立經濟扶持制度。
(9)完善各項法律。
(10)為拓展國際市場,積極開展信息交流活動。
(三)林業發展前景
烏拉圭林業的迅速崛起,得益於烏拉圭政府對林業的優惠政策,以及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和運輸條件。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政府從土地出讓、樹苗的提供、稅收的確定和貸款的發放等方面,對林業生產者給予優惠及鼓勵,吸引越來越多的國內外投資者在烏拉圭境內發展林業。
為了使林業能更快騰飛,1996年9月中旬,烏拉圭政府宣布,今後3年內將投資8 000萬美元用於完善木材運輸基礎設施。此外,交通與公***工程部正在制訂1997~2016年運輸規劃,以便使林業發展達到新的水平。
(陶 綠 胡馨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