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對無償工程項目的推薦和評審活動實行報告制度。項目建設單位和總承包企業應自主向項目所在地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參加欠薪工程項目推薦評審活動,並根據推薦評審標準提供相關材料。被推薦評定為全區無償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從次年起享受以下優惠政策,期限為兩年。在自治區承包的新建工程項目,免收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勞動保障監察年檢,減少勞動保障監察日常檢查次數。此次專項執法檢查以企業自查為主。根據各行業工作實際,在工程建設誠信體系中對施工單位、總承包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給予壹次性獎勵,並在國家和地方各類別中評定相應的誠信分值。
嚴肅工作紀律。各地要嚴格執行推薦標準和程序,嚴格落實無償項目推薦評審退出機制,對入選項目取消無償項目稱號,並對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給予相應懲戒措施。對違反推薦標準和程序、把關不嚴或徇私舞弊,導致欠薪失信企業推薦表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依紀依規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