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公積金基數調整周期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下面是我分享的無錫公積金基數調整周期,文章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無錫公積金基數調整周期:
公積金基數調整周期是壹年調整壹次壹個周期是本年度的7月1日到下年度的6月30日。按照公積金基數調整原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倍或3倍”。
擴展資料:
辦理條件
需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辦理材料
1、《無錫市職工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匯繳變更清冊》;
2、轉帳支票。
辦理流程
未簽訂小額托收協議及網銀業務
第壹步:單位與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到選定的公積金匯繳銀行;
第二步:在匯繳櫃臺提交填好的《無錫市職工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匯繳變更清冊》、轉賬支票等。
已簽訂網銀業務
第壹步:登錄單位的網上銀行;
第二步:在網銀業務系統內辦理申報及匯繳業務。
已簽訂小額托收單
第壹步:與職工約定扣款日;
第二步:在約定的扣款日發起扣款;
第三步:將單位繳存的和職工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劃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承辦的銀行開設的公積金存款專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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