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就是在某地註冊,長期定居。在壹個地方落戶,需要符合落戶地規定的條件,辦理壹定的手續,才能在該地方落戶。以下是我為妳整理的吳江人才落戶單位申請條件,僅供參考,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處理基礎
1.《市政府關於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通知》(扶蘇桂資〔2020〕4號)(以下簡稱《通知》);
二。《蘇州市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實施操作細則》(蘇〔2020〕7號)(以下簡稱《細則》);
三。《關於實施蘇州市戶籍管理準入辦法的通知》:關於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保保財[2065 438+06]10號)
處理條件
符合《市政府關於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通知》(扶蘇桂資〔2020〕4號)(以下簡稱《通知》)第二條、第三條規定的下列人員:
二、在蘇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下列人員,可在人事檔案轉移後申請落戶:
(壹)具有碩士或碩士以上學位(含留學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壹級條件之壹的;
(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含留學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條件之壹的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
3.具有大專學歷或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三級,年齡不超過35周歲,在蘇有穩定就業,在申報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不含補繳)6個月以上的人員,可在人事檔案轉移後申請落戶。
應用進程
1.預審:申請人向擬落戶地或單位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交預申請材料,填寫預申請信息,相關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原則上自收到預申請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反饋預審結果,預審通過的可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2.公示:對落戶申請人相關信息進行社會公示,單位申報的落戶申請人在單位內部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3.提交材料:公示無異議的,單位或個人在材料齊全後正式提交申請;
4.申請受理:個人或單位完成申請材料整理收集後,正式提出申請,受理機構在收到申請材料後3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受理;
5.審查:材料齊全的,受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組織審查批準。經初審、復審,符合落戶條件的,經受理機構負責人同意,出具《蘇州市人才落戶登記表》,並轉交擬落戶地公安機關;
6.戶口遷移: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