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股價:可以說是壹個可轉債最重要的元素,其他幾乎所有的條款和投資行為都以它為準繩。
壹張可轉債可以兌換的股票數量為:100元/轉股價格。假設我們持有1張轉股價格為8元的A可轉債,100/8=12.5,那麽,投資者就可以兌換12股股票,不足壹股的部分將以現金形式返還到交易賬戶,即每張可轉債可換12股股票,並找回零頭4元;如果是持有10張A可轉債,則正好可以兌換10 100/8=125(股)股票。
轉股價格與正股價格***同決定了壹只可轉債的價值。假設前例中A可轉債對應的正股價格為8.50元,那麽1張A可轉債的轉股價值為:8.50 8 100=106.25(元)。此時A可轉債價格高於106.25元就是溢價,低於106.25元就是折價。
2、下調轉股價條款:龍蟠轉債的下修條款“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期間,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 80%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表決。上述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
下調轉股價,可以說是可轉債的最大利好。通過向下修正轉股價條款,上市公司可以合法地通過適時下調轉股價,降低持有人轉股的門檻,促進持有人轉股。而下調轉股價,確實能把轉股獲利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往往會立竿見影地刺激可轉債的市場價格應聲而漲,帶來套利機會。
3、有條件贖回條款:
下面是龍蟠轉債的贖回條款
1)在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 130%(含 130%);
2)當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轉股余額不足 3,000 萬元時。
4、回售保護條款:龍蟠轉債的回售條款“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 70%時,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
上市公司遇到熊市盡量拖著不下調轉股價,以待牛市來臨以更高價格賣出,更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但是站在投資人的角度,這個做法很不人道,好在證監會還規定了回售保護條款。回售保護條款是賦予可轉債持有人的權力,有的轉債是轉股期內均可享受回售保護條款,但是像龍蟠轉債是按照最後2個計息年度來規定的,這塊要看清楚。同時這也誕生了壹種是利用規則套利的模式,後面我們也會以具體案例來聊聊。
5、轉股期:龍蟠轉債的轉股期條款“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自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結束之日(2020 年 4 月29 日,即募集資金劃至發行人賬戶之日)起滿六個月後的第壹個交易日起至可轉換公司債券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止)”
轉股期是可轉債可以兌換成股票的時間區間,那麽想利用轉債和正股差值套利時,要留意是否進入了轉股期。
龍蟠轉債的募集說明書長達 398頁,但是妳把以上幾條看明白,其實已經足以讓妳了解龍蟠轉債和在合適的時機時進行套利交易了。當然,這幾條也適合了解其他任何轉債。
本篇我們知道了關於可轉債的幾個關鍵知識點,那麽在下壹篇中,咱們就利用這些知識點來談談具體的七種可轉債的套利交易方法。同時從下篇開始,咱們也用壹些具體案例來進壹步學習可轉債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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