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庫存法
采取“地毯式”清查方式,對轄區內所有從事二、三產業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進行全面清查,並按照《普查單位清查辦法》組織實施。
二、普查登記方法
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對法律實體和工業活動單位進行普查和登記。在全面清查個體戶的基礎上,選擇部分個體戶進行抽樣調查。抽樣方法參見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個體經營戶抽樣調查方案。
各地區普查機構原則上按行政區域組織實施普查。從事第二、三產業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應當按照普查單位劃分的規定進行普查登記。
第三,數據提交方式
在單位清查階段,普查員利用PAD、手機等手持電子終端采集清查對象數據;在普查登記階段,普查員使用手持電子終端,普查對象自主填寫(數據采集處理系統或手持電子終端),部門報送等方式獲取普查對象數據。
五經總論簡介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壹次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其主要目的是全面考察我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單位的基本情況。
把握國民經濟各行業之間的經濟聯系,客觀反映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發展新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新進展。
2022年6月65438+2月1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國務院決定於2023年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標準普查時間為65438+2023年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