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條件
1.長期參與誌願服務活動。截至提交當月,全國誌願服務信息系統上累計誌願服務時間達到申請三星級誌願者600小時以上,申請四星級誌願者1000小時。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3.知名度高、口碑好、事跡感人、群眾認可的誌願者可優先推薦。
4.已被確定為同星級誌願者的,不得重復參加評比。
識別程序
1,申請。符合條件的誌願者填寫申請表(見附件1),由所在單位、社區或誌願服務組織統壹匯總,向縣(市、區)委文明辦提出申請,由文明辦進行匯總。市直企事業單位的誌願者,經所在單位同意後,提交南平市誌願服務指導中心。武夷新區誌願者向建陽區委文明辦申請。
2.資格審查。縣(市、區)委文明辦負責轄區內提交對象的資格審查,將符合條件且擬提交的三至四星級誌願者名單在相關媒體上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出具審核意見並加蓋公章報送市委文明辦。
3.組織標識。市誌願者協會組織專家對各地各部門推薦的三至四星級誌願者候選人進行認定,確定擬認定的三至四星級誌願者名單。根據當地提交的情況,擬確定約30名四星誌願者和60名三星級誌願者。
4.列表宣傳。擬認定的三至四星級誌願者名單將在南平文明之光網站和“文明南平”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和反饋。
5.發布確認。根據認定和公示結果,確定三至四星級誌願者名單,三至四星級誌願者的認定文件由市誌願者協會公布。
縣(市、區)委文明辦嚴格把關審核,擇優推薦上報,對所轄地區、單位上報的對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並擬提交的三至四星級誌願者名單在相關媒體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出具審核意見並加蓋公章,並於3月15前將三星級至四星級誌願者申請表提交至市委文明辦。各縣(市、區)推薦的四星級誌願者原則上不超過5人,三星級誌願者原則上不超過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