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進壹步明確董事會、董事、股東、聯盟單位及合夥人的權利、義務和利益,使公司朝著持續、穩定、健康的方向發展,根據《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物流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總經理根據管理制度對公司進行管理。股東、公司員工、聯盟夥伴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物流公司管理機構的設立
第三條公司的常設管理機構是董事會和經營管理部。公司董事會每年定期按時召開,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召開壹次,研究制定公司經營管理機構提出的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監督和審查工作進展,解決公司的重大發展問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應說明情況,並辦理請假手續。
第四條公司董事應當帶頭遵守公司章程,執行董事會決議。如有失職或違法違規行為,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董事會確定的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嚴格履行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賦予的神聖職責。如有玩忽職守或違法違規行為,董事會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章公司管理機構
第六條公司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總經理對公司負責。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批準,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公司根據情況設立辦公室、財務部、技術部、市場部、增值業務部、公關部。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以下職權:
1.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組織實施股東會或董事會的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計劃;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長提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6.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權力。
第四章公司員工工作規則
第七條工作人員應當牢固樹立為股東和聯盟夥伴服務的理念,全心全意為股東和聯盟夥伴服務,不給股東和聯盟夥伴增添麻煩或負擔。
第八條公司工作人員不得吃、拿、拿卡或向股東和聯盟夥伴索要任何東西。如有違反,股東及聯盟夥伴有權拒絕並向公司舉報,公司將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第九條公司員工應當努力學習,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嚴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制度辦事。註意工作方法,保守公司秘密,不說不該說的話,做不該做的事,維護全體股東和聯盟夥伴的利益,提高工作效率,為公司省錢。
第十條公司員工因公前往股東或聯盟夥伴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如受股東或聯盟夥伴邀請前往,費用由邀請方承擔。
第十壹條員工因公外出,應報總經理批準。否則不予報銷。
第五章公司支出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管理人員應當本著開源節流、量入為出的原則,為了公司和股東的利益,努力開源節流。
1.公司董事會議,每人每天費用150元,其中餐費50元,住宿費100元。乘坐火車出行,乘坐高於火車標準的交通工具,需獲得董事長批準。
2.公司邀請股東到公司出差學習的,其食宿交通費用由公司負責,食宿交通標準與董事會會議相同。
3.股東要求在公司工作的,其本人及隨行人員的費用由本人承擔。
4、公司對客戶的招待費用要嚴格控制,超出公司規定的,由個人負責支出,公司不予報銷。
5、公司員工出差,實行費用包幹,超出部分自負。
第六章公司網站後臺管理權限
第十三條各地、市、縣代理商網站,需市場部提交書面報告,總經理批準後方可開通。
第十四條股東及聯盟單位管理後臺的關閉,須由市場部上報,提前15天通知當事人,經董事會研究決定,董事長簽批後,提交市場部實施。
[下壹頁]第七章公司保密工作
第十五條公司全體員工、股東及聯盟夥伴應保守公司秘密,如有意向競爭對手提供公司秘密,壹經發現,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六條公司不得以各種借口超越公司層級宣傳公司各項業務,通過壹鍵客戶端界面公布其宣傳工作。
第八章監事會的工作
第十七條公司監事應當認真履行職責,對股東負責,及時向股東報告公司情況。監事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事先委托他人代為履行職責。
第九章股東及聯盟夥伴行為準則
第十八條股東和聯盟夥伴應當嚴格遵守公司章程,履行相關義務。對於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公司有義務通知其限期改正。
第十九條對於違反章程與其他物流網站合作或拒絕信息聯網合作的股東及聯盟夥伴,市場部應首先做好回訪工作;公司有權懲罰拒絕做作者的人。公司市場部完成手續後,會安排其他單位或個人配合操作。如果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公司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對於拒不執行的,公司可以建議法院強制拍賣其股份,取消其股東資格。
第二十條遵守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不得跨區域經營,侵害其他股東和聯盟夥伴的利益。如有侵權,其他股東及聯盟單位或個人可向公司舉報。經公司核實,對被侵權單位的賠償標準為每戶5000元。如果拒絕賠償,將關閉後臺,取消經營資格。
第二十壹條股東有維護公司利益、團結和統壹的義務。任何事情都應通過組織解決,不得向公司和全體股東提供虛假信息,制造混亂和恐慌。如有上述行為,公司應立即制止並解決。解決方案失敗的,應當立即向董事會提出,董事會應當在壹周內做出解決方案,供公司實施。
第二十二條為維護全體股東利益,確保國家電網公司正常有序發展,必須堅決取締“跑馬圈地”(只要對發展用戶不利的區域)現象。無論是股東還是聯盟夥伴在某個區域提出“跑馬圈地”的現象,公司都會派員調查了解情況,並向公司董事會匯報,由董事會決定具體的經營方案。在年度股東大會上向全體股東報告。
第二十三條股東和聯盟夥伴有責任和義務按照規定及時繳納國家物流信息網絡運行費用。對於那些沒有支付運營費用的股東,市場部將通知他們在壹個月內支付。如果他們在壹個月內仍未支付,他們將被視為放棄在其管轄範圍內經營市場的權利。該公司將依法保留其股東資格,但其管轄範圍內的市場將由其他經營者管理。
第十章股東權益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當依法保護股東的利益,實現其投資的保值增值,同時,股東應當依法履行其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公司網站後臺將設置董事會郵箱,供股東反映情況。
第二十五條當股東的利益受到侵害時,應遵循以下程序:對侵害人提出警告,並向公司投訴。公司接到投訴後,應當辦理回復手續,立即進行調查核實,並在三日內改正;
第二十六條公司因決策失誤或者違反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給股東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股東可以通過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賠償經濟損失。
第二章公司的XI管理
第二十七條公司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申報信息被盜、資源被盜或轉送,並做好原始記錄,包括拍照、錄像、公證等。
第二十八條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的行政事務,發放、保管、登記全公司的備件,每年核對兩次,確保帳物相符。如有錯誤,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考勤,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月底提交考勤報告。遲到、早退、病假、曠工按規定執行。如果報告是假的,責任人將被處以假工資5倍的罰款。
第十二章公司財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財務工作是公司經營活動的重要環節。會計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務工作制度,認真執行會計法,對公司的經營活動負責核算、監督和控制,做好財務分析工作,提出年初預算計劃和年終決算的書面報告。
第三十條財會人員應認真制定年度管理費使用計劃。做好收益還款計劃,保證資金周轉。
第三十壹條做好固定資產的基礎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材料審核,每半年和年終進行壹次固定資產盤點,對盤點中出現的問題,經總經理批準後進行處理。
第三十二條加強支票管理,準確掌握銀行存款數額,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否則由此產生的罰款將由會計個人承擔。
第三十三條清算內外經濟往來,核實和清理債權債務,及時收回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結清債務。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否則,對長期積壓、死賬及其他經濟損失,當事人要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股東股本應妥善登記,由會計部門專人管理,股東年終分紅方案應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
第三十五條會計人員應當財務手續健全,賬目清楚,日清月結,票賬相符,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完整。會計報表和會計數據真實準確,按時上報。
第三十六條按照規定及時繳納各種稅費。
第三十七條公司財務按照公司章程接受監事會和股東的監督和質詢,實行財務民主。
第三十八條嚴格執行收付制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
第三十九條出納人員發生現金差錯,損失全部由自己賠償。
第四十條公司的壹切日常開支必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代表股東簽字後方可實施。
第四十壹條公司的重大支出和投資,必須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討論決定後方可實施。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管理制度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實施。
第四十三條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於董事會。
第四十四條本管理制度的修改或補充須經物流股東大會批準。
物流倉庫管理系統
壹、倉庫管理的總體要求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紐帶,承擔著物資管理的諸多業務職能。其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保證數量準確,質量良好,確保安全,快速收發貨物,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成本,加快資金周轉。
2.根據工廠生產需要和工廠設備條件,進行整體規劃和合理布局;對內,要強化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管理的保證體系;在業務上,要規範工作質量,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二、材料驗收入庫
1.材料驗收入庫前,應先進入待檢區域,未經檢驗不準驗收入庫,更不準投入使用。
2.物資驗收入庫時,保管員應親自與發貨人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的名稱、數量是否壹致,並按《入庫備查通知書》的要求簽字,明確承擔物資保管的經濟責任。
3.材料數量驗收準確後,保管員應按發票所列名稱、型號、數量入庫到位,並及時登記材料入庫卡和錄入材料入庫臺帳,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帳。
4.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不得投入使用。如果工作馬虎,混入生產,保管員要負失職責任。
5.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通知供應部門負責人,不得隱瞞。如有失職,由保管員負責。
第三,材料的儲存
1.在物資的儲存和保管中,原則上應根據物資的性質、特點和用途設置地點,並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分工。所有吞吐量大的物料都要堆放在地面上,存放在周轉量小的貨架上。
2.物料堆碼的原則是:在堆碼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實行五五堆碼,並根據貨物特點,做到看貨、查貨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潔。
3.庫管員對庫存、保管、待檢物料、成品等其他物料的安全完整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發生損失、折舊、報廢、盤盈、盤虧等。倉庫物資,保管員不得隱瞞不報或采取“多發少扣”的紀律做法。
4.根據物料的自然屬性,考慮存放地點和存放常識,加強存放措施。類似物料堆放時,要考慮先進先出,方便發貨,留有回旋余地。
5.庫存物資未經供應部門負責人同意,不準借出。裝配材料不準單件發貨,特殊情況需報供應部門負責人批準。
6.倉庫應嚴格門衛制度,禁止非倉庫人員擅自進入倉庫。倉庫內嚴禁煙火,明火作業必須經安全部門批準。
第四,材料出庫
1.按照“推舊存新,先進先出”的原則發放庫存物資。
2.車間提貨的處理方式如下:
(1)正常領料單應填寫物料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圖號、零件名稱或物料用途,並由車間領導和領料人簽字。
(2)對於異常領料,應單獨填寫領料單,說明領料原因,並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辦理領料手續。車間退回的不合格配套件納入不良品倉庫統壹管理:如因配套單位質量原因,通知供應部及時與配套單位辦理退貨手續;通知生產部對生產過程中形成的按照相關責任考核辦法進行處理。
3.成品、材料出廠時,保管員應核對單價、貨款總額並加蓋財務部收據章後,方可辦理材料發貨手續。發現價款不符或者少收價款的,應當立即通知出票人更正並交付貨物。
4.發貨壹定要跟領料員和收料車間交接,要當面說清楚,防止錯出。
5.所有簽發文件應由保管員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相關事項
1.及時輸入出入庫賬戶,不要壓賬。
2.允許範圍內的誤差,合理的自然損耗造成的盤盈和盤虧,必須及時編報盤點表,報有關領導批準,做到賬、卡、物、款四壹致。
3 .保管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交接中的未了事項和有關文件應列出壹式三份,由雙方簽字,並由有關領導見證。雙方各執壹份,財務部留存壹份。如事後發生糾紛,仍由原轉讓方負責賠償。
4.因保管人員失職造成物資損失的,除原賠償外,還應給予紀律處分。
公司發貨管理規定
第壹條交貨期限
1.遇有下列情況,物料管理應提前壹天填寫“產成品出庫單”,並在壹天內發貨。
(1)計劃產品收到客戶“訂單通知”時的交貨日期。
(2)產品內銷和合作出口按客戶要求的日期訂貨。
2.直接出口訂單產品交付到倉庫後,按清關日期發貨。
第二條交貨的壹般規定
1.物資管理部收到“訂單通知單”後,經辦人員根據訂單通知單的產品規格和訂單號進行歸檔。如內容不清,應立即上報業務部門確認。
2.因客戶業務需要,收貨人不是訂貨客戶或者收貨地不是營業地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經銷商的訂貨和交貨地點不是其營業地點,其“訂貨通知”應由營業部門負責人在交貨前簽字。
(2)收貨人的非訂貨客戶在辦理交貨前,應當有訂貨客戶出具的指定收貨通知。
(3)物資管理部收到“訂貨(貨)通知”後方可發貨,但如有指定發貨日期,則按指定日期發貨。
(4)訂購產品(計劃產品)在客戶要求日期前交付到倉庫或“訂購通知單”註明“不允許提前發貨”的,材料管理部因地點問題需要提前發貨的,應先聯系業務人員通知客戶同意,並在提前發貨前收到業務部門的發貨通知單。如遇緊急發貨,業務部門負責人應先通知物資管理部門負責人發貨,再辦理填寫發貨通知單手續。
(5)未出庫的成品不得出庫。如需緊急投遞,應同時完成投遞手續。
(6)訂購產品交付前,物資管理部接到業務部門的停止交付通知時,應立即停止交付,並在接到業務部門的交付通知後再辦理交付。緊急情況下,業務部門負責人可先電話通知物資管理部門負責人,但事後仍應立即辦理手續。
(7)“產成品提貨單”填寫後,必須在“訂貨通知單”上填寫“產成品提貨單”的日期、編號、數量,以了解發貨情況。如果案件已經上交,將按序號順序歸檔。
第三條承運車輛的調度和控制
1.物資管理部門應指定人員負責運輸車輛和送貨人員的調度。
2.物資管理部每天下午4:00前準備好第二天需要發貨的“產成品發貨單”,通知承運公司派車。
3.如果承運車輛可能在營業時間以外到達客戶的交貨地址,則在成品交付前,物資管理部應將預定到達時間通知業務部門,並告知客戶做好收貨準備。
第四條內銷和直接出口成品的交付
1.成品發貨時,物資管理部根據“訂貨(貨)通知單”開具“產成品發貨單”,業務部門開具發票,客戶發票核實後發給客戶,存根和未使用的發票於下月2日前寄回會計部。
2.訂單通知中註明預付款的,在列明“產成品發貨運單”時,應在“預付款”壹欄註明預付款金額和發票號。如果分批交貨,除非訂單通知中有特殊規定,否則以最後壹批交貨為原則付款。
3.車輛裝載成品後,發貨人和承運人應簽署“成品提貨單”。第壹、二聯送業務部門審核,第壹聯由業務部門保存。第二聯由會計審核,第三、四、五聯由承運人在裝船前審核無誤後方可放行。客戶簽收後,第三聯交出貨客戶,第四聯、第五聯由承運人寄回物資管理部,第四聯根據實際需要寄回業務部門交付出貨客戶,第五聯由承運人收回,以便申請運費,第六聯由物資管理部保管。
第五條。顧客自己運輸貨物。
1.當客戶要求自動化時,物料管理部門應首先聯系業務部門進行確認。
2.成品裝車後,承運人應在“成品提貨單”上簽字,並按其他規定辦理。
第六條直接出口成品的交付
1.物資管理部應在清關前將成品送到指定的碼頭或集裝箱堆場,以減少額外費用(如特殊檢驗費和監控費)。
2.成品交貨時,物資管理部根據“出口訂單通知單”列出“成品提貨單”壹式六份,第四、五份由承運人交給碼頭或集裝箱堆場報關行簽字,第四份仍由物資管理部保存,第五份由承運人報關簽字後取回,以便據此申請費用。
3.出口發票正在送業務部門保管,存根和未使用的發票將於下月2日前匯總送會計部。
4.成品需要在工廠包裝時,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物資管理部接到業務部的接箱通知後,聯系集裝箱進廠裝運。
(2)容器應按顧客要求的方式包裝,裝載後用封條封好。
第七條產成品提貨單的更正“產成品提貨單”因發貨內容變更填錯表格需要更正時,按以下規定辦理:
1.“國內托運單”更正:
(1)尚未交付:開票人員應更正原始賬單中的錯誤,並加蓋更正章。如難以改正,將在原票據上加蓋“此票據無效”字樣,並重新開出“產成品提貨單”進行交付。作廢的“產成品發貨運單”第壹聯送倉儲運輸部,其他聯次依次裝訂成冊,送會計部核對歸檔,錯誤的發票加蓋“作廢”印章,存放在原發票本內。
(2)貨物發出後,開票人員應立即開出“發貨更正單”送業務部門核實。第壹聯由業務部門保管,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根據實際需要轉交給出貨客戶,第四聯送客戶,第五、六聯由倉儲部門保管。
(3)若發票已發送給客戶,因錯誤需要重新開發票,應將新開發票連同第四聯“發貨更正單”送業務部門轉發給客戶,並督促客戶取回發票原件。
2.“出口成品提貨單”更正:
(1)尚未交付:參照本條第壹條第壹款的規定辦理。
(2)交付:經辦人員應立即到貨物交付的碼頭或集裝箱堆場更正“裝箱單”等報關單證,並立即開出“交付更正單”,流程及發票更正參照第壹款規定辦理。
(3)“交貨修正單”不得作為出廠合格證。
第八條產成品提貨單收發的審核和責任。
1.審批:物資管理部收到“產成品出庫單”回執,有下列情況之壹的,應立即將相關單據送業務部門,並轉發給客戶補充簽字;
(1)“收貨章”未加蓋。
(2)“收訖章”模糊不清,難以辨認,或者不是公司全稱。
(3)其他用途印章(如公文專用章)作為接收印章。
2.責任追究:每月10前,材料管理部未收回上月發貨的簽字副本,應立即追究責任,並按合同扣除運費。同時,每月前收集完整,送會計部核實並歸檔。
第九條運費審計
1.物資管理部每月收到承運公司寄回的“產成品送貨單”收據、“運費明細表”及發票存根,應在5日內審核完畢,寄回會計部安排付款。
2.在審核運費時,材料管理部門應檢查交貨日期和客戶的收貨日期。如有逾期交貨或違反合同,將按合同扣除運費。
3.如收到有相關規定的“產成品發貨運單”異常,除按規定處理外,還應暫停支付運費。
第十條成品領料單和發票逾期處理
1.物資管理部在收到請購部門發出的“成品請購單”後,將按請購數量發貨。
2.業務部門每月初將上月已發貨但未開具發票的客戶的訂單、產品規格、數量、發貨地點、原因及對策等填寫壹式兩份,壹份業務部門留存,壹份財務部門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