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商品住房價格申報的適用範圍為劉成區、長安區行政區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啟東新城等開發區規劃區域內新建商品住房(含已領取預售許可證但尚未銷售的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房價格管理仍按現行政策執行,不納入申報範圍。
商品住房價格繼續執行“壹價清”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建設過程中應當將購房人擁有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安全監控系統等公共設施設備的配套建設費用,壹次性計入商品住房價格,不得在住房價格之外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商品住房應當明碼標價。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做好銷售現場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工作,壹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對外銷售按“壹套壹標”公示價格、明碼標價。
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有下列價格行為: (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二)實際成交價格高於公示價格的;(三)通過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壹致行動,統壹確定、維持和變更價格;(四)通過囤積居奇、截留房源、囤積居奇等方式限制銷售數量,操縱價格;(五)捏造、散布漲價或者房源緊張等信息,哄擡物價,推高商品住房價格的;(六)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價格違法行為。
Xi物價局表示,各級物價部門要加大對商品住房價格行為的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違反價格政策法規的行為。
本通知自2017年9月25日起執行。
Xi房地產行業新政策出臺了。大家都要好好看看,明白該怎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