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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分析報告

2006年,在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國土資源廳的領導和指導下,全區國土資源系統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年初確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標任務,按照“以更加規範有序的方式保護資源,以更加持續有力的方式保障發展,以更加切實有效的方式維護權益,以更加全面優質的方式服務社會”的要求,全年堅持整改促規範,確保發展,切實履行職責。

(1)嚴格土地管理。認真落實國家土地調控政策,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起草並發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土地調控的通知》。

(2)加強地質勘查和礦產資源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起草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的通知》。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期間探礦權申請審批的暫行規定》,進壹步嚴格了探礦權申請的審批程序和權限,審批工作合理有序進行。

(3)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根據全區地質災害發展情況和汛期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編制了《西藏自治區2006年度地質災害防治預案》和《西藏自治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實施。編制了《西藏自治區亞東邊貿口岸地質災害綜合調查評價方案》,下發了《關於加強我區礦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的通知》,完成了《西藏自治區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的編制。

(4)加強規劃修訂。根據國務院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上報了《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十壹五”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土地開發整理規劃》、《黃金行業中長期規劃》、《拉薩市礦產資源規劃》、《山南地區礦產資源規劃》、《西藏自治區“十壹五”基礎測繪規劃》、《西藏自治區礦業發展規劃》。完成了西藏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初步研究報告,西藏自治區地質勘查規劃、日喀則地區礦產資源規劃、昌都地區礦產資源規劃已通過初審或預審。自治區、直轄市礦產資源規劃已全部編制完成,自治區第二輪礦產資源規劃已正式啟動。

(5)法制建設進壹步加強。制定了《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管理系統2006-2010年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規劃》,制定印發了《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

(6)信息化建設進壹步加強。完成“地質數據數據庫(西藏)”項目並通過驗收。起草了《西藏自治區金色巖土工程壹期建設實施方案》,制定了《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互聯網計算機連接管理規定》、《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網絡信息管理辦法》、《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互聯網信息網絡安全技術措施解決方案》。

壹.土地資源

土地資源

西藏自治區幅員遼闊,生態環境獨特,自然資源豐富,國土面積120223218.7公頃(1202200平方公裏),約占全國國土面積的八分之壹。全區約86%的土地分布在海拔4000米以上。主要是草地和未利用地,耕地和林地較少,其利用方式主要是畜牧業,少部分低海拔河谷地區為農業用地。

2006年,全區農用地總面積為77605597.62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64.55%,其中耕地361138.34公頃,分別占土地總面積的0.47%和0.30%;園地面積2067.35公頃,占全區農用地總面積的0.027‰;林地12682260.02公頃,占全區農用地總面積的16.34%;草地64443218.23公頃,占全區農用地總面積的83.04%;其他農用地116913.69公頃,占全區農用地總面積的0.15%。

建設用地面積64625.07公頃,占全區土地總面積的0.54‰,其中居住區和工礦區用地40327.22公頃,占全區建設用地面積的62.40%;交通建設用地23218.11公頃,占全區建設用地面積的35.93%;水利設施用地1,079.74公頃,占全區建設用地面積的1.67%。

未利用土地42536928.08公頃,占全區土地總面積的35.39%。

(2)土地利用

1.農業用地

(1)農用地變化。2006年與2005年相比,全區農用地增加了2225.38+08公頃。其中,耕地凈增加367.05公頃,主要是旱地和菜地,水澆地減少。園地增加了82.28公頃,主要是果園。林地增加1899 438+05公頃,主要在有林地,有林地略有減少。草地減少399.36公頃,以天然草地為主,人工草地增加114.33公頃。其他農用地增加276.07公頃,主要是農村道路用地,養殖水面和農田水利用地也有所增加。

(2)基本農田保護。2006年末,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與2005年相比保持不變,為313354.24公頃,占耕地總面積的86.77%。

(3)耕地保護。①耕地現狀:全區現有耕地面積361138.34公頃,其中水澆地256675.46公頃,占耕地總面積的71.07%;旱地92231.03公頃,占耕地總面積的25.54%;灌溉水田11156.77公頃,占總耕地面積的3.09%;菜地1075.08公頃,占總耕地面積的0.30%。②耕地增加:2005年全區耕地增加主要是通過土地復墾、開發和農業結構調整,增加了727.39公頃,其中復墾45.00公頃,占總增加面積的6.19%;678.85公頃,占新增總面積的93.33%;農業結構調整3.54公頃,占總面積的0.49%。③耕地減少:2006年,由於生態退耕、建設占用和農業結構調整,耕地減少360.33公頃,其中:①生態退耕。2006年西藏無退耕還林計劃,全區生態退耕61.22公頃(2003年目標),占耕地減少總面積的16.99%,其中②建設占用耕地。2006年,全區占用耕地269.05公頃,占耕地減少總面積的74.67%;(3)農業結構調整減少耕地10.47公頃,占耕地減少總面積的2.90%;④耕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減少19.59公頃,占耕地減少總量的5.44%;⑤耕地占補平衡:在生態退耕、建設占用、農業結構調整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方面,全區減少耕地360.33公頃,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增加耕地727.39公頃,凈增加耕地367.05公頃,實現了占補平衡。

2.建設用地

2006年,全區新增建設用地面積為1460.35公頃,其中,占用耕地269.05公頃,占新增建設用地總面積的18.42%;占用園地和林地46.72公頃,占新增建設用地總面積的3.20%;占用草地817.85公頃,占新增建設用地總面積的56.00%;占用未利用地326.54公頃,占新增建設用地總面積的23.36%。新增建設用地中,交通用地642.74公頃,占新增建設用地總面積的44.05438+0%,全部為公路用地;居住區和工礦用地737.24公頃,占新增建設用地總面積的50.48%;水利設施用地80.41公頃,占新增建設用地總面積的5.51%。

2006年新增建設用地比2005年減少442.438+0公頃,下降23.24%。

2006年,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建設用地852.28公頃,其中耕地252.46公頃,占批準用地面積的29.62%。分批建設用地621.71公頃,占批準用地面積的72.95%,其中商業服務用地27.24公頃,分別占批準用地面積的3.2%和批準用地面積的4.39%;公共設施用地65.14公頃,分別占批準用地面積的7.64%和分批建設用地面積的10.48%;* * *建設用地117.62公頃,分別占批準用地面積的13.8%和分批建設用地面積的18.92%;居住用地386.93公頃,分別占批準用地面積的45.40%和分批建設用地面積的62.24%。單獨選定建設用地230.57公頃,占批準用地面積的27.05%,其中交通用地92.19公頃,占批準用地面積的10.82%,占單獨選定建設用地面積的39.98%;水利設施用地21.13公頃,占批準用地面積的2.48%,占單獨選址建設用地面積的22.92%。

2006年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的建設用地為852.28公頃,比2005年增加567.02公頃,主要是今年自治區政府實施“農牧民安居工程”所致。

土地征用。2006年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征收土地面積為401.66公頃,其中征收203.07公頃,占被征收土地面積的50.56%。征地總費用為9147.43萬元。農業人口安置為4182。

3.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

2006年,全區認真落實國土資源部關於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的壹系列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農牧民和用地單位開展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通過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全區已完成24個項目,其中:復墾項目2個;開發項目22個,累計增加農用地723.86公頃,全部為耕地,其中:復墾土地45.00公頃,占增加土地面積的6.22%;開發面積678.86公頃,占新增用地面積的93.78%。全年累計投資1372.97萬元,土地復墾1.52萬元。土地開發12209700元。與2005年相比,2006年通過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農業用地面積有所增加。

二。礦產資源

(壹)礦產資源的現狀

西藏自治區礦產資源豐富,礦種多,分布廣,開發潛力大。目前已發現各類礦產(含亞種)101種(表1),已探明資源儲量的礦產41種(其變化見表2)。銅、鐵、鉻、金、鉛、鉛鋅、地熱、鹽湖礦產成為西藏優勢礦產。

表1截至2006年西藏自治區已發現礦產資源壹覽表

表2截至2006年西藏自治區礦產資源儲量及變化壹覽表

繼續的

(二)地質勘查投入和勘查成果

從地質勘查投資構成和資金來源看,2006年地質勘查總投資1029272元,比2005年增加192031000元,增長22.94%,其中:中央財政撥款3370萬元;地方財政撥款1787.62萬元,比2005年增加36017萬元,增長25.23%;企事業單位資本4787.39萬元,比2005年減少1.61.757萬元,下降25.25%,均為境內企事業單位。今年沒有港澳臺商和外商的投資。

從投入的礦種來看,金礦投入963.67萬元,占總投入的9.36%;投資多金屬礦(礦產不可分割)52,896,438+0,000元,占總投資的565,438+0.39%;地下水投資361.33萬元,占總投資的3.51%;鉛礦投資11897400元,占總投資的11.56%;銅礦投資19130300元,占總投資的18.59%;鐵礦石投資41.85萬元,占總投資的0.41%;銻礦投資1147200元,占總投資的1.11%;投資鉬礦66.06萬元;投入寶石礦174200元;鉻鐵礦投資80萬元;投資銀礦255.8萬元。

2006年,發現了兩個新的礦藏。新認定8種礦產資源(包括銅、鉛、鋅、鉬、金、鋰、鉀鹽、硼)。

(三)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和利用

1.頒發勘探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

2006年共頒發礦產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1304個,其中勘查許可證1115個,其中新頒發244個,延期717個,變更165438個。頒發采礦許可證189個,其中新設40個,延期110個,變更39個。

2006年共頒發1115個勘查許可證,其中:國有企業申請662個,占頒發許可證總數的59.37%;集體企業申請9件,占發證總數的0.81%;股份合作企業申請9件,占發證總數的0.81%;合資企業申請2件;有限責任公司申請404份,占發證總數的36.23%;股份有限公司申請11件,占發行總數的0.99%;私營企業申請10件,占發證總數的0.90%;其他企業申請6件;外資企業申請2件。

2006年頒發采礦許可證189個,其中:國有企業申請43個,占頒發許可證總數的22.75%;集體企業申請54件,占發證總數的28.57%;股份合作企業申請7件;合資企業申請6件;有限責任公司申請19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請9件;民營企業申請50件;其他企業申請1件。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基本情況

目前全區可供開發利用的礦產(包括藏藥加工所需礦產)有50多種,主要有鉻礦、銅礦、金礦、硼礦、鉛、鉛鋅礦、銻礦、鋰礦、地熱、礦泉水、鹽湖礦產、建築材料等。

第三,國土資源市場

(壹)土地市場

1.土地市場建設

積極培育土地市場,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大力開展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和掛牌出讓。

2.壹級土地市場

2006年,全區國有土地出讓579宗,面積257.74公頃,成交價599031.4萬元,凈利潤52090.83萬元。其中協議出讓477宗,占出讓總宗數的82.38%,面積189.45438+0公頃,占出讓總面積的73.49%,成交價15697.03萬元,占出讓總價的26.20%,凈利潤15253.3000 占出讓總面積的26.55438+0%,成交價格為44206.11萬元,占出讓總價的73.80%。 按出讓土地類型劃分,商業服務用地、工礦倉儲用地和居住用地分別占出讓土地總量的7.31%、7.00%和85.69%。

2006年劃撥國有土地109宗,面積259.68公頃,其中其他居住用地49宗,面積33.55公頃,占劃撥土地總量的12.92%;公共設施19,面積25.32公頃,占總劃撥供地面積的9.75%;公共建設用地39宗,面積187.74公頃,占總劃撥供應用地的72.30%;特殊用地2宗,面積13.07公頃,占劃撥供應總用地的5.03%。

2006年國有土地租賃供應4宗,面積0.81公頃,租賃金額2.86萬元,其中商業用地3宗,面積0.39公頃;公共* *建設用地1,面積0.42公頃。

3.土地二級市場

2006年全區土地二級市場土地使用權成交情況如下:出讓345宗,面積8.68公頃,出讓金4277.49萬元;出租107箱,面積2.43公頃,租金270萬元;抵押貸款931筆,面積361.06公頃,抵押價格142337.34萬元,貸款金額96877.49萬元。

(2)探礦權、采礦權市場

1.探礦權采礦權市場建設

由於各種條件的限制,西藏地質勘查水平較低,基礎地質工作有待進壹步加強,礦業權市場建設條件還不夠成熟。目前兩證仍以行政審批方式流轉,繼續實行探礦權聯合審批制度。

2.探礦權采礦權壹級市場

2006年探礦權采礦權壹級市場沒有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業務,兩證仍以行政審批方式出讓。

3.探礦權采礦權二級市場

2006年探礦權、采礦權二級市場沒有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出讓。全年以“賣”的方式出讓探礦權33宗,出讓價款5940萬元,涉及鐵、銅、鉛、鋅、銻、多金屬礦等礦種,其中:出讓鐵礦石1宗,價款35萬元;12銅礦以2070萬元成交;鉛鋅礦成交10箱,價格17.73萬元;兩個銻礦以654.38+0.22萬元成交;6座金礦以654.38+00.4萬元的價格成交;多金屬礦2宗,售價900萬元。以“固定價格出資”方式出讓2宗探礦權,價款2020萬元,分別為鋅礦1宗,700萬元,金礦1宗,價款1320萬元。其他方式出讓探礦權1宗,價格200萬元,為鉛鋅礦。

2006年,二級市場以“賣”的方式出讓了5個礦業權,出讓價格為2765438+萬元,其中鉻鐵礦1,價格為400萬元;1銅礦,價格550萬元;鉛鋅礦1座,價格1萬元;60萬元的銻礦有1個;硼礦1個,價格16萬元。

四、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查處

(壹)查處土地違法案件

2006年,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的通知》,起草印發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的通知》,在強化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責任、確保土地調控政策落實、嚴懲土地違法行為等方面明確提出了具體意見和措施。

(二)查處地質礦產違法案件

2006年,查處非法勘查開采案件26起;沒收非法開采的礦產品941噸;罰款83萬元;5人被追究刑事責任;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57份;關閉非法、整改不合格礦井72座;查處違法審批、濫用職權和國家工作人員參與辦礦行為;3 .協調解決重大礦業糾紛。

動詞 (verb的縮寫)國土資源行政復議

2006年沒有行政復議。

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人員培訓

2006年,全區國土資源系統年末從業人員571人,行政人員424人,其中研究生7人,占年末從業人員1.23%;本科、專科畢業生306人,占年末從業人員的53.59%;高中、中專198人,占年末從業人員的34.68%;初中以下60人,占年末從業人員的10.50%。區直屬事業單位18個,從業人員212人,其中部直屬事業單位5個,從業人員140人。

今年培訓114人次,其中:黨校培訓48人次;行政學院培養9人;其他培訓57人次。115人接受學歷教育,其中博士生1人;14碩士生;本科40人;有60個大學生。另有90人參加了國土資源部和自治區有關部門舉辦的各類短期培訓班。

2006年,國土資源系統總收入為4871.78萬元,其中地方財政收入47434.77萬元,其他收入1.2835438+0萬元。沒有資金投入。

七。問題和建議

(壹)土地資源開發利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相關對策和建議

1.主要問題

2006年,全區國土資源開發利用雖然取得了較大進展,但仍存在壹些亟待解決的問題:①由於資金、技術和人員的缺乏,規劃工作有待加強;②地質勘查投入不足,礦產勘查程度低,資源不清;③土地壹、二級市場處於發展初期,而礦業權壹級市場尚未建立,二級市場基本處於原始交易狀態;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力量薄弱。

2.對策和建議

(1)建議有關部門重視規劃,特別是給予資金支持,推進規劃,增強規劃的宏觀調控功能,使規劃範圍內的國土資源開發利用有序進行,同時對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2)加大對西藏礦產勘查的投入,特別是優勢礦產資源的勘查。

(3)加快土地市場和礦業權市場建設,大力推進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管理,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制度。

(4)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確保國土資源合理開發利用。

(二)國土資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相關對策建議。

1.主要問題

2006年,西藏國土資源管理進壹步加強,國土資源管理在西藏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但也存在壹些問題,主要包括:①西藏國土資源管理機構不健全,人員編制少,西藏幅員遼闊,自然資源豐富,但國土資源管理起點低、基礎差,難以有效管理國土資源;②國土資源基礎工作水平低,地區差異大;(3)國土資源管理經費嚴重不足,基層技術力量薄弱,不能滿足國土資源管理信息化、現代化的需要;(4)技術裝備不足或落後制約了全區基層專業人員按照相關專業規定辦理和報告業務,也是影響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力度和廣度的主要原因之壹;⑤從具體的統計專業來看,基層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工作沒有相對穩定的工作人員,都是兼職人員,素質和基礎工作水平較低,硬件設施缺乏,難以適應新時期綜合統計工作的新要求。

2.對策和建議

(1)加強部門協調,理順管理體制,切實履行行政職能。

(2)註重制度創新,不斷完善區域國土資源法律法規體系,強化依法行政意識,強化國土資源行政管理。

(3)加強與內地省市的工作交流,通過邀請和派出,學習內地國土資源管理的先進經驗,提高整體業務素質和全區國土資源管理的質量和水平。

(4)希望在專業技術裝備方面對全區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工作給予指導和支持,為實現國土資源管理的信息化和現代化發揮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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