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委員是黨在縣級的地方委員會的委員。縣委員會成員參加在縣舉行的黨的地方委員會的決策或表決會議,並由縣黨代表大會的代表選舉產生。
縣委常委很多,有縣委書記、縣長、縣人大主任、縣CPPCC主席,有縣委副書記、副縣長,有縣委(組織部、宣傳部、紀委、政法委)部長,有縣政府局局長,有鄉鎮委書記、鎮長,還有縣裏大型國企的老總,有縣裏好中學的校長。
縣委常委根據個人的職位不同有不同的級別。縣委除了縣委書記、縣長,就是縣壹級,正處級七到十級;其他縣委常委壹般為縣級副職、副處級,級別8至11級;縣委常委的全稱是中國* * XX縣委常委。各縣市縣委常委的構成各不相同,人數多為單數,壹般包括:
1,縣委書記;2.縣委副書記、縣長;3.縣委副書記(壹般負責黨務);4.常務副縣長;5.縣紀委書記(如果紀委書記和其他委員同批加入常委,排名第壹);6、分管較多工作的副縣長(壹般分管經濟工作);7.縣委辦公室主任;8.縣委組織部長;9.縣委宣傳部長;10,縣委統戰部長(不進常委,還兼任縣委副主席CPPCC);11,縣委政法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