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環保局下發《XX環保局關於印發寧德市受納汙坑塘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寧市環支隊[2065 438+07]42號),要求在全縣範圍內排查整治受納汙坑塘環境問題,要求各縣區環保部門高度重視,吸取華北地區非法向坑塘排放、傾倒汙染物的教訓,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消除環境隱患調查情況總結如下:
壹、工作動員和部署
2065 438+07年5月10日,我局領導結合本地實際,組織下發了《柘榮縣受汙坑塘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鄉鎮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以縣域環保網格化管理為基礎,進壹步落實責任分工。
第二,全面排查問題
根據市環保局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視,及時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充分發揮各級網格作用,立即組織對汙水坑塘可能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和向坑塘排放、傾倒汙染物行為進行全面排查。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和邊遠地區,加大排查力度。重點是我縣的制藥,造紙,選礦,垃圾處理,畜禽養殖,危險化學品和其他汙染企業,以及其他“小汙染”企業,進行徹底調查。截至07年5月17日,縣環保局和各鄉鎮* * *在我縣轄區內未發現環境汙染情況(附汙水坑塘排查整治工作臺賬)。
第三,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我局結合日常執法檢查和群眾投訴,充分利用各種手段,對企業汙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汙染物達標排放情況、汙染物去向等進行重點檢查。綜合運用《環境保護法》及其配套措施,壹經檢查發現,對暗管、惡意偷排、泄漏、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縣環保局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整改工作懈怠、不按時報告情況、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壹階段的部署
此次排查,由於任務緊、線索少、環保執法人員不足,環保執法力量不可能壹直下沈全縣轄區,仍需結合網格巡查人員、群眾舉報、日常執法檢查發現的線索,對汙染坑的環境問題進行整改。下壹步,我局將按照《通知》要求,對各鄉鎮整改排查進展情況進行現場督導,充分發揮執法監察隊伍作用,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根據《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受納汙坑塘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山東、青島市的具體要求,膠州市環保局快速反應,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受納汙坑塘環境問題專項排查。
通過多級聯動,保障調查範圍的網格化。我局接到青島市環保局通知後,迅速確定了調查工作的具體負責人,並向各鎮辦下發通知,按照鎮辦管轄範圍細化調查責任,構建調查網格,重點調查正在或已經排放、傾倒、運輸、儲存有毒汙染物的廢水,經監測已超標的坑塘,自然或人工封閉或半封閉的坑塘,有積水且無防滲漏措施的池、塘、井、溝。
通過逐級報告促進調查結果的問責制。對於各鎮辦的調查,要求通過金鴻書面上報我局。我局匯總後,以書面形式上報青島市局。通過逐級書面報告,落實追究責任,有效避免了瞞報、漏報、謊報現象。
通過嚴格控制節點,保證了調查工作的及時性。通知下發時,設定了明確的時間節點。對於超出節點未書面報告的鎮,將有專人負責督促報告。調查結果匯總後,將嚴格按照時間節點上報上級部門。通過以上措施,保證了調查工作的及時性。
1.2017鄉鎮受汙坑塘調查整治報告
2.2017汙水接收坑塘綜合調查進展報告
3.2065438+2007納汙坑塘調查整治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