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作信息反饋內容
1,區委區政府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街道辦事處的工作安排、部署和措施。
2、任務執行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包括階段性工作成效和影響目標完成的突出問題。
3、工作執行過程中的創新方法和值得推廣的經驗。
4、街道辦事處要求及時上報工作信息。
二、工作信息反饋的職責和任務
1,各部門、社區和各項工作的具體負責人,應根據情況收集信息,並及時以書面形式報送黨政辦和督查室備查。
2.重大問題的集中反饋。上級交辦的重要工作在我轄區的落實,由有關部門負責,並按要求向上級報告。
3.根據職責和工作分工,相關部門作為工作的主要承擔單位,是工作反饋的主要責任單位,部門負責人是工作反饋的主要責任人。
4.時間要求以相關部門給出的時間和各部門、社區每周上報的工作安排時間為準。
三、工作信息反饋方法
1.各部門在向上級部門反饋時,應按照“集中反饋、逐級反饋”的原則,根據交辦方的要求,采用電話聯系、當面匯報、電子郵件、書面匯報等相對靈活的方式向上級部門反饋。
2.日常工作。各部門、各社區每周壹上午將本周工作任務以統壹形式報送督查室備查。每周五下午4: 00前,將本周工作完成情況及問題上報督查室,督查室匯總後反饋給主要領導。
3.必須由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報告或不宜公開的事項,由分管領導隨時直接向主要領導報告。
4、每項具體工作完成後,承包人必須如實向直接領導匯報工作完成情況;部門主要負責人應每周向分管領導匯報本部門工作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重要事項應及時上報)。
5、凡立項督辦的事項,需要承辦部門組織實施的,承辦部門應向分管領導報告辦理結果並反饋督查室。
四、工作信息反饋的相關要求
1,信息稿要有意義,投稿及時,真實可靠,主題明確,與標題壹致,簡明扼要。反映情況要突出特色,要有創新,可供領導決策和指導時借鑒。原則上,每條信息應該壹次報告壹件事情。
2、實行工作信息反饋制度。每條反饋信息由部門負責人核對,重要信息由分管領導核對,堅持誰核對誰負責。
3、街道黨政辦公室和督查室根據反饋的工作信息及時督促未達到預期目標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