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登記申請保存提交後,系統將出現提示:“妳符合承諾註銷條件,系統將進行承諾註銷,請您三個工作日內攜帶公章及相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簽署‘即辦《清稅證明》承諾書’,‘承諾書’簽署後稅務機關將為您開具《清稅證明》。稅務機關有權對預檢結果進行復檢,復檢不通過的,我們將為您轉為壹般程序辦理”。
註意事項:1,納稅人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金稅盤,稅控盤和報稅盤,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2,企業應當在辦理註銷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並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申請註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應在辦理註銷登記前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3,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按照相關規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變更登記處理,但因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需要辦理註銷稅務登記並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在遷達地重新辦理稅務登記後,其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予以保留,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允許繼續抵扣。遷出地主管稅務機關應認真核實納稅人在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填寫《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遷移進項稅額轉移單》。4,不符合即辦註銷(包括承諾後註銷)條件和不符合清稅證明免辦服務的納稅人,其註銷稅務登記仍通過原壹般註銷流程辦理。5,系統依定時任務配置時間,在承諾期內對已辦結了承諾事項的納稅人,批量進行註銷處理。承諾到期仍未辦結所有事項的納稅人,系統自動恢復納稅人為正常狀態,且將信用評價等級認定為D級。6,未處於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且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辦理稅務註銷時,若資料不齊的,可在其作出承諾後,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若資料齊全的,則可以即時辦結註銷,出具清稅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