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小區物業經營性收支要求公示!杭州將推出試點,業主可上網查詢!
小區經營用房出租、電梯廣告、停車收費等經營性收益涉及全體業主切身利益。為了更好地維護和保障廣大業主的知情權與監督權,日前,杭州市出臺《杭州市物業經營性收支信息公示試點工作方案》,啟動實施物業經營性收支信息公示試點工作。
哪些地方將開展試點?
《杭州市物業經營性收支信息公示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規定,試點工作將圍繞“遵循政府搭建平臺、相關主體自願參與、信息及時歸集、接受業主查詢監督、街道社區指導監管”的原則,由上城區、下城區、江幹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及錢塘新區分別選擇確定3個以上的物業管理小區開展試點。
哪裏可以看到公示的收支信息?
市住保房管局建設物業經營性收支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為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以及街道、社區和相關部門提供信息公布、查詢、監督等便利服務。
《工作方案》明確,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物業經營性收支項目、金額、摘要等錄入信息平臺,並對錄入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業主經實名認證後,可以通過信息平臺查詢本人所在物業管理區域的經營性收支情況。
為方便查詢,屆時,市住保房管局將通過官方網站、小程序等多個平臺開通查詢入口,廣大業主實名認證後就可以查看所在小區物業經營性收支等情況。
除了網上的信息公示,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至少每半年將小區的《物業經營性收支情況表》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向全體業主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5日。
物業管理區域內***用部位、***用設施設備的征收補償收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其他公***資金的信息公示,參照物業經營性收支信息公示相關規定執行。
物業經營性收支信息公示試點工作情況,將納入前期物業招投標、物業管理項目考核評優、物業企業信用評價、業主委員會考核評優等工作。
物業經營性收支信息公示試點工作納入各試點區政府、管委會的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各試點區政府、管委會將試點工作納入區級相關部門及試點街道的年度工作目標任務。
如對公示信息有異議怎麽辦?
業主對查詢和公示的信息有異議的,可以及時向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提出,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及時答復。業主對答復仍有異議的,也可向屬地街道、社區反映,街道、社區應及時協調處理。
試點工作什麽時候開始實施?
根據《工作方案》規定,自2019年8月2日起施行試點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試點工作,並將《工作方案》的要求在主城區範圍內推廣實施。
其他區、縣(市)參照《工作方案》,結合屬地實際組織開展物業經營性收支信息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