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廣州市南沙區為例,根據《廣州市南沙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公辦小學要求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在當年規定時間內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
報名生效後,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當年5月第三周的周六起連續三天按網上預約時間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逾期未提交審核材料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有本區戶籍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沒有本地區戶籍的,回戶籍所在地。
符合政策照顧條件的非廣州戶籍適齡兒童(含符合條件的港澳適齡兒童)在規定時間內到居住地附近學校提交報名材料,經學校初審後錄入報名系統(提交材料指定的學校不是最終學校,最終學校由區教育局審核後確定)。
擴展數據:
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有關要求的規定:
1,政策照顧生審核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學生的政策性照顧,由區教育局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公辦學位學習。
2、招生工作結束時,學校應通過學校網站等渠道公布招生結果;按照隨機分班的原則做好學生的分班工作,並將分班結果在學校公告欄公示。學校應於當年9月15日前收集、匯總、核對並上報學籍信息。
南沙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南沙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細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