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進入美國的通信電子產品都需要FCC認證,即由FCC直接或間接授權的實驗室根據FCC技術標準進行檢測和認可。
應用的基本要求
FCC對無線通信產品的要求主要包含在CFRTitle47的Part2和Part24中,而與工作在1920MHz-1930MHz頻段的個人通信服務(PCS)相關的設備在Part15的subpartD中規定,其他相關信息如成本要求和管理要求在Part0和Part1中。
基本申請信息
申請人需要準備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三類:申請人和申請產品的基本信息、產品說明書和認證信息。申請人必須清楚、明確地回答相關問題,並明確標註不屬於申請範圍的內容。基本信息通過網絡以電子文檔的形式提交給FCC。
這些信息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申請人的基本信息,如完整的法人名稱、FCC註冊碼、郵寄地址、聯系方式等。美國以外國家或地區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從FCC獲得產品授權,也可以在美國指定代理商獲得產品授權。FCC要求申請人提供的聯系人分為技術相關聯系人和法律、經濟等非技術相關聯系人。
(2)申請人代碼和產品代碼。
(3)保密信息,即確定申請所涉及的信息是否有保密要求。如果不要求保密,其他人也可以看到應用中的相關信息,有時可能會導致產品關鍵信息的泄露。因此,考慮到申請人的技術保密要求,FCC允許申請人要求對部分或全部信息進行保密。
(4)延遲發布產品授權信息,即確定產品授權是否需要延遲。因為壹些原因(比如保密等。),申請人可選擇產品授權的生效日期,在此之前,所有申請資料將會保密。
(5)確定申請產品的類別。對於無線通信產品,壹般屬於PCB、PCE或PUB,具體看產品。
(6)說明申請類別。應用程序可以是新產品的應用程序。也可以是申請更改授權產品的FCCID、II類或III類。
(7)對於復合材料產品和作為其他復雜系統組件的產品,需要確定除本申請之外的其他相關認證要求。
(8)提供有關檢測實驗室的信息。FCC網站上列出了所有具備FCC檢測資質的實驗室名稱,所以申請人提供的檢測實驗室只能是表格上的壹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