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第九十七條是指按照政府規定,居民應當接種的疫苗,包括國家免疫規劃確定的疫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實施國家免疫規劃時添加的疫苗,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用於應急接種或者群體性接種的疫苗。非免疫規劃疫苗是指居民自願接種的其他疫苗。“到目前為止,新冠肺炎疫苗不是壹種非免疫計劃疫苗。也就是說,就現有的法律法規而言,這壹條的後半部分應適用於新冠肺炎的疫苗,即居民應自願接種疫苗。目前,新冠肺炎疫苗在我國的宣傳口號僅僅停留在道德層面,並沒有納入法律強制執行的範圍。筆者也註意到,目前大部分城鎮采取的接種策略壹般以鼓勵為主,比如接種後收到壹定數額的禮物,很少采取開篇段落中的懲罰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