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通信管理局實行工業和信息化部與自治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下的管理體制,以工業和信息化部為主體。是在電信法律法規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範圍內,對新疆電信業實施監督管理的政府職能部門。
在新疆通信管理局的領導下,新疆通信網絡不斷完善和拓展,覆蓋面積和利用率大幅提高。特別是隨著移動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新疆的移動通信業務和服務也在不斷創新和拓展,使人們的生活更加便捷和先進。
同時,新疆通信管理局還積極推動信息技術和產業發展,加強相關領域的調研、研究和實踐,努力打造具有市場競爭力和創新力的新型信息技術企業,為新疆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做出貢獻。
新疆通信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電信行業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對本地區的公用電信網和專用電信網實行統籌規劃和行業管理。
2、負責受理和發放地方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和電信設備進網管理,會同地方價格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地方電信服務價格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3.保證公用電信網的互聯互通和公平接入,協調電信企業之間的經濟業務關系。
4、根據授權,負責電信網碼號等公共電信資源的分配和管理。
5.組織協調通信與信息保障、黨政專用通信和應急通信。
6.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賦予的職責。
7.全區互聯網行業主管部門。
8.完成工業和信息化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9、完成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