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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臨時公告和定期公告是否按順序排列?

什麽是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這裏主要討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內容。根據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要求,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包括掛牌前的信息披露和掛牌後的持續信息披露。

上市前,上市公司需要披露文件,包括公開轉讓說明書(申報稿)、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公司章程、主辦券商推薦報告等。有股票發行情況報告的,也可以壹並披露。這壹階段的信息披露文件主要是向投資者全面介紹擬上市公司的相關信息。

公司上市時,需要披露的文件包括定期報告和中期報告。這壹階段的信息具有連續性的特點,投資者可以根據信息更好地判斷公司未來的發展趨勢。

什麽是定期報告?

定期報告是指上市公司需要按照固定的時間段發布的報告。上市公司應披露的定期報告包括年報和半年報,季報可以披露。掛牌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全國股份轉讓公司的有關規定編制並披露定期報告。年度報告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披露,半年度報告在每年的8月31日前披露,季度報告在每個會計年度的前三個月和九個月結束後的壹個月內披露。值得註意的是,目前只有上市公司年報必須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什麽是中期報告?

臨時報告是指除定期報告外,掛牌公司根據法律法規和全國股轉公司相關規定發布的公告。所有臨時報告均應加蓋董事會公章並由董事會出具。當發生可能對公司股票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件,而投資者尚未獲悉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就該重大事件提交臨時報告並公告,說明發生的時間、目前的狀態以及可能產生的後果。

上市公司應當出具中期報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或監事會作出決議時、簽署意向書或協議時、公司(包括任何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知道或應當知道發生重大事項時;控股股東發生變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重組;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受到刑事調查或者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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