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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營業執照

如何辦理營業執照?如何辦理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的登記在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核準表)批準後,但在簽訂合同、章程前,外商投資企業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名稱登記。

申請名稱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壹)由設立單位負責人簽署並加蓋設立單位印章的《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申請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

(二)項目建議書及其批準文件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準文件(包括中外合資、中外合作項目審批表或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

(三)投資者所在國(地區)政府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和銀行資信證明。

外商投資企業名稱應當由以下部分組成:行政區劃、商號(商號)、行業或者業務特點、組織形式。

名稱核準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核準通知書。

企業簽訂合同、章程,並相應辦理審批手續。

外商投資企業工商登記(1)要求:1,符合規定條件;?2.有經審批機關批準的合同和章程;?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的從業人員;?4.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註冊資本;?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經營範圍;?6、有健全的產權制度,能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編制資金平衡表或資產負債表。

(2)提交以下文件、證件:1,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表;?2.名稱註冊核準通知書;?3、企業名稱登記表;?4.名稱申請表;?5.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原件(復印件1);?6、合同、章程提交審批機關的文件和批準文件;?7.合同及其附件;?8.委托書;?9.公司章程;?10,董事會名單及各方委任書;?11、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交文件及審批機關的批文(或項目審批表);?12、意向書(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申請書);?13,公安、消防、環保、衛生、城建等前置審批部門;?14、中外合法開業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個人身份證明);?15,中外投資(信用)證書;?16.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資格審查表)、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簡歷;?17,辦公、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18、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和辦事處的商業登記?1.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開業登記?(1)應滿足的條件:1,關聯企業必須註冊資本全部到位,企業能夠正常經營;?2.有符合要求的名稱;?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4、有相應的管理機構和責任人;?5、有經營活動所需的資金和從業人員;?6.有符合要求的經營範圍;?7、有相應的財務會計制度。

(2)需要提交的材料:1,申請登記表;?2.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原登記機關同意設立分支機構的批準書;?3、根據企業董事會的決議;?4.關聯企業的執照復印件(登記機關的原件蓋章有效);?5、負責人的任職文件;?6.關聯企業註冊資本驗資報告;?7.下屬企業上月的資產負債表;?8.合資(合作)公司合同復印件(個人獨資公司章程復印件);?9.場地使用證明(租房協議、產權證);?10,關聯企業撥付給分公司的營運資金撥付憑證;?11.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證件。

二。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辦事處的登記?(1)應滿足的條件:1,名稱合格;?2.有固定的辦公室和負責人。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辦事處不得直接從事經營活動。

(2)需提交的材料與分支機構相同。

辦理內資企業(公司制)營業執照?壹、名稱預先核準和註冊?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二)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三)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2.設立登記?(1)有限責任公司?1.要求:?(1)股東達到法定人數,即由二十名以上五十名以下股東出資設立。?(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需要50萬元以上;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需要50萬元以上;以零售商品為主的公司需要30萬元以上;科技開發咨詢服務公司需要人民幣65438+萬元以上;?(3)股東* * *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2.需要提交的文件:?(1)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 * *委托代理人的證明;?(三)公司章程;?(四)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五)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六)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任命、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八)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九)公司住所證明。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2)有限責任公司?1.要求:?(1)有限定名;?(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三)有相應的管理機構和負責人;?(四)有符合要求的經營範圍;?(5)非獨立核算。

2.需要提交的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二)公司章程和公司登記機關蓋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四)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內資企業(非法人)註冊?(1)企業法人?1.要求:?(1)有符合要求的名稱和章程;?(二)有由企業管理或者國家授權企業所有的財產,能夠以其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三)有根據生產經營規模必須設立的管理機構、財務會計機構、勞動組織等機構;?(四)有與業務範圍相適應的必要的營業場所和設施;?(五)有與生產經營規模和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其中專職人員不少於八人;?(6)有健全的會計制度,能夠進行行業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編制資產負債表;?(七)有符合規定數額並與經營範圍相適應的註冊資本,企業法人註冊資本不低於3萬元人民幣。國家對企業註冊資本數額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八)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範圍;?(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2.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證件:?(1)設立負責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二)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三)公司章程;?(四)有與業務範圍相適應的必要的營業場所和設施;?(五)有與生產經營規模和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其中專職人員不少於八人;?(六)有健全的會計制度,能夠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編制資產負債表;?(七)有符合規定數額並與經營範圍相適應的註冊資本,企業法人註冊資本不低於3萬元人民幣。國家對企業註冊資本數額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八)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範圍;?(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2.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證件:?(1)設立負責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二)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三)公司章程;?(四)資本信用證明、驗資證明或者資本擔保;?(五)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六)住所和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七)其他相關文件和證件。

(2)事業單位?1.要求:?(1)有限定名;?(二)有固定的場所和設施;?(三)有相應的管理機構和負責人;?(四)有經營活動所需的資金和從業人員;?(五)有符合要求的經營範圍;?(六)有相適應的財務會計制度。

不符合企業法人條件的合營企業,還應有共同簽訂的協議。

?2.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證件:(1)申請註冊;?(二)經營資金數額證明;?(三)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四)營業場所使用證明;?(五)其他相關文件和證件。

私企註冊?壹、民營企業的建立?(1)要求:1。下列人員可申請開辦私營企業:(1)農業村民;(2)城鎮職工;(三)個體工商戶;(4)辭職和辭職;(五)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

2、有與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和從業人員;?3.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4.經營範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

(2)設立私營企業需提交的材料:1,企業負責人簽署的書面申請報告;?2.申請人身份證明:(1)城鎮無業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2)辭職、退職人員應持有原單位批準的辭職、退職證明;(3)退休人員應持有退休證;(4)停薪留職者應持有原單位批準的停薪留職證明;(5)下崗職工應持有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6)農村村民應持有當地鄉(鎮)證明;(7)個體工商戶,憑《營業執照》。

以上人員均須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直接在杭州從事經營活動(18至50周歲申請人須提交當地計生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

3、報告的名稱;?4.設立登記申請書;?5.出資權屬證明;?6.合夥企業申請登記時,應當提供合夥人的書面協議。

合夥協議的內容應當明確《合夥企業法》等13條規定的事項。

7.生產經營場所證明(經營場所為出租房屋的,要求租賃時間在壹年以上);?(1)使用私有房屋(非住宅房屋)自用的,提交產權證和產權人給企業使用的證明;?(2)使用自住公房的應提交房管部門變更無證明;?(三)租賃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出租人的產權證明;?8.經營範圍需要前置審批的項目,須提交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壹、應滿足的條件:1。城鎮失業人員、農村村民和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有經營能力的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經營;?2.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業務能力和業務技術。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1)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報告;?(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1、城鎮待業青年和其他待業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2、離休、退休人員應持有退休證,提前退休的由所在單位出具退休證;?3、辭退(包括停薪留職),應持原單位的批準證明;?4、下崗職工,應持有勞動部門的就業證;?5、農村村民,應持有當地鄉(村)證明。

上述人員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外地來杭人員還須持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證和發證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18周歲以上50周以下)。

(三)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表;?(4)經營場地證明:1,使用私有房屋(非住宅)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產權人以此房屋作為經營使用證明;?2、使用公房自用的應提交房管部門的房改證明;?3.經營場所為租賃的,應當提交房屋租賃協議和房屋產權證;?4、經營場所在路邊占道口的,應提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門的占用道路許可證或批文;?(五)申請生產經營國家規定的行業或者品種的,應當提交許可證或者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六)聘用員工,應當提交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員工的身份證明。

(七)登記機關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註意:?下列企業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大廳登記註冊: (壹)壹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即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企業、聯營企業)?1,市級及以上企業法人和事業單位;?2、市屬及市屬法人控股的合資企業;?3.外國法人在杭舉辦的企業法人和經營單位。

(2)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機構?1.股東中有市局以上具有相同利害關系的企業法人參與投資;?2.股東中有外國法人和投資者;?3.股東由市級以上其他法人出資;?4.全部由外國自然人投資或者外國自然人參與投資且註冊資本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不含50萬元人民幣);?5.外國股份公司及其在杭州的分支機構;?6.由市局登記的所有有限公司設立的公司。

(三)股份合作企業及其分支機構?1.自然人獨資的股份合作制企業。自然人至少有壹個外地戶籍的,由市局受理登記;?2.多股股份的股份合作企業,由各市局或分局分別按照國家股、法人股、職工集體股的權屬(登記)情況,參照有限公司的登記劃分進行登記。

上述位於各分公司負責監督管理的市場內的企業在各分公司註冊。

(四)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1、杭州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權部門批準或上報上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外商投資企業和承包市級及以下企業經營管理及各類項目的外國企業;?2.外商投資企業在杭州設立的分支機構(辦事處)。

除上述企業及全國性公司在省工商局註冊的在杭州的分支機構、浙江省以上法人投資控股的公司及其他省屬企業外,其余企業均在其經營所在地的分支機構註冊。

個體工商戶在其經營所在地的工商所登記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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