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欽州市欽南法院對壹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進行公開宣判,12名被告均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零十日至十壹個月不等,並處罰金。追繳涉案的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超10萬條個人信息被買賣,12名嫌疑人落網。
2019年2月15日,欽州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在網上巡查中發現某車務公司利用互聯網買賣個人信息。
警方展開立案偵查,12名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經查,涉案信息超10萬條,至此該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浮出水面。
有“內鬼”!,4名輔警利用職務之便買賣車主信息
肖某夢、黃某露、蔔某湖、江某萍4人是廣西玉林博白縣交警大隊招聘的輔警。其4人利用職務之便,未經領導批準,擅自利用民警的數字證書登錄車輛查詢平臺,查詢車主姓名、電話、住址、車輛品牌、型號、出廠日期、識別代碼、發動機號碼、保險等車輛檔案信息,並通過微信拍照的形式把非法查詢到的車輛違法信息發送到“客戶”的微信上,每條違章信息收取2-2.5元不等的查詢費。
收到信息的涉案被告人龐某華、陳某、黃某等8人,以4-5元不等的價格向其他中介出售。致使公民相關個人信息被泄露,危害風險程度不可估量。
法院經審理查明後綜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等,遂作出上述判決。
日常生活中如何避免個人信息泄露?
1、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和防範的法律意識,對個人電子郵箱、網絡支付及銀行卡密碼要有保護。
2、妥善處置快遞單、車票、購物小票等包含個人信息的單據,外出時陌生的無線網不要隨便登錄。
3、需要提供姓名、住址、電話、銀行賬號等個人基本信息時更加要謹慎。
法官說法
公民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組織、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尤其是涉及到信息保密和信息管理的相關國家機關,還有專業的部門。司法機關依法保障公民的信息安全和財產安全,對壹切危害社會損害公民財產利益的行為,均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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