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社會中介組織。
2.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3、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具有固定的、與開展招標代理業務相適應的工作場所。
4.有開展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辦公設備。
5.具有獨立編制招標文件和有效組織相應專業評標的能力。
(二)申請甲級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相關負責人資質:單位負責人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單位技術負責人應具有8年以上通信建設管理經歷,並具有中級技術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
2.技術經濟管理人員要求:單位應至少有20名通信及相關專業初級以上職稱或相當專業水平的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其中高級工程師至少3名,高級經濟職稱至少2名,工程師至少10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中,具有通信建設工程概預算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於5人。
3.評標專家庫要求:評標專家庫不少於8個專業,每個專業不少於65,438+05人。
4.註冊資本:註冊資本不低於654.38+0萬元。
5.業績:近兩年代理招標項目累計中標金額在5億元以上,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
(三)申請二級通信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除具備通信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的基本條件外,申請人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相關負責人資質:單位負責人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單位技術負責人應具有6年以上通信建設管理經歷,並具有通信及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
2.技術經濟管理人員要求:通信及相關專業初級職稱及以上或相當專業水平的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高級工程師不少於1人,工程師不少於4人,高級經濟系列職稱不少於1人,中級經濟系列職稱不少於2人。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中,持有通信建設工程概預算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於3人。
3.評標專家庫要求:評標專家庫不少於5個專業,每個專業不少於65,438+05人。
4.註冊資本:註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
5.業績:近兩年代理招標項目累計中標金額2億元以上,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除首次申請乙級資質外。
壹.申請程序
1.申請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工商預登記文件復印件,或者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提供工商預登記文件或者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的,提供企業或者社會組織最近六個月的驗資證明)。
(3)辦公場所的產權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4)機構負責人和技術人員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5)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6)通信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
(七)上述第(四)、(五)、(六)項所列人員的社會保險證明和勞動合同復印件。
(8)評標專家庫成員身份證和聘用確認書復印件。
(9)招標代理業績:業主委托的合同、中標通知書等材料(但首次申請乙級資質無需提交)。
申請人應提供上述證件和材料的原件,經受理單位核實後退還申請人。
2.為方便申請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管理的企業及其下屬企業申請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直接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申請材料;其他申請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企業,可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請材料,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將初審意見和申請人的全部申請材料提交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
3.企業資質申請采用網絡和紙質材料相結合的方式。申請人在提交書面申請材料前,應當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的信息系統上傳申請表。申請表上傳成功後,打印申請表,連同附件等紙質材料壹並提交。
二。受理、審查和決定的程序
1.首次申請或升級資質的,受理周期為每季度首月前15個工作日。
2.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應當予以受理,並出具書面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3.對於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受理的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應當按時完成初審,並將初審意見和申請人的全部申請材料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自受理工業和信息化部直接受理的申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受理並經初審後提交的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決定準予行政許可的,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通信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書面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審查期限內不能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工業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可以組織專家對企業申請材料中的人員素質、專業技能、管理水平、資金情況、承擔的項目業績等進行綜合評價,必要時組織相關人員對申請人承擔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能力進行實地評估。專家評審所需時間依法不計算在審批期限內,但應當告知申請人所需時間。
三。延續、變更和更換程序
(1)延續程序
1,首次申請或升級《通信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證書》有效期2年,企業取得資質2年後可申請升級。換發的《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有效期為5年。
2.《通信建設工程招標代理資格證書》有效期滿後需要延期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通信建設工程招標代理資格證書》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2)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變更程序
資質證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30日內向發證機關提出變更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資質證書變更申請表。
2.變更內容的證明材料。
3.資格證書原件。
(三)辦理手續的程序
資質證書遺失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補發,並提交下列材料:
1.資質證書補發申請表。
2.在公共媒體上發布的損失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