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實現互聯、互通、互動以及可控、可測、可管的信息通信基礎設施為目標,著力加快光纜鋪設和光纖改造,推進寬帶建設;著力加快移動通信網絡和WLAN熱點部署,推進無線建設;著力加快廣電網絡改造和雙向業務進入,推進高清建設;著力加快“兩卡、四庫、壹中心”工程,推進智慧建設。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壹,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壹)國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事業的需要;(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