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排查的九種人是指:有“黃賭毒”行為的;個人或家庭經商辦企業的;大額資金炒股的;個人、家庭負債較大或銀行有貸款的;
無故不能正常上班或經常曠工的;交友混亂、經常出入高檔消費場所的;在職工作超過強制休假、輪崗規定時限的;有不良記錄或犯罪前科的;已經出現違規操作的。
全行所有在編的高管人員、中層骨幹、員工均為排查對象。排查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牽頭,每年組織壹到兩次,各二級支行主要負責人為本支行員工排查責任人,壹級支行(營業部)、直屬支行主要負責人為二級支行行長排查責任人。
擴展資料:
1、落實責任,加強監管。
根據排查結果逐壹認定“九種情形人”對象,按表現形式對號入座,建立檔案。同時明確責任,對排查出的“九種情形人”作為重點監控對象進行教、幫、促。
二級支行主要負責人為本支行員工教、幫、促第壹責任人,壹級支行、直屬支行主要負責人為二級支行行長教、幫、促第壹責任人,總行部室主要負責人為包點支行“九種情形人”監管的第二責任人,總行班子成員為包片支行“九種情形人”監管的第三責任人。
2、幫教轉化,依規退出。
排查出的“九種情形人”對象經教、幫、促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確已整改、轉化的,經總行案防工作領導小組審查確認後,對其“九種情形人”對象身份予以退出。反之,則依據上級案防規定及員工違規處罰辦法,對其采取調整工作崗位、停崗、停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常德農商銀行: 加強“九種人”排查與管理防範案件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