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失信市場主體恢復正常信用狀態,恢復、增加其市場交易機會,促進全社會的誠信水平的提高,刑天法務將該文本在網絡公開,供信用修復申請人和辦案機關參考。
山東省臨沂市**區人民法院
信用修復證明
? 文書號
關於申請執行人__與被執行人_租賃合同糾紛壹案,被執行人_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本案作執行結案處理。
本院現已刪除對被執行人__采取的納入失信信息及屏蔽采取的限制消費措施,已屏蔽被執行人__相關信息,_的信用已修復。相關單位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不應因本案對_予以信用懲戒。
特此證明。
法院公章
年月 日
2022年6月23日
上海閔行法院出具首份 《信用修復證明書》
為涉訴小微企業刪除失信信息
對其進行信用修復
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
助力困難企業恢復發展
案情簡介
原告小劉與被告“信科”公司
因勞動合同糾紛涉訴
經法院審理判決
“信科”公司需支付小劉
績效工資等總計26.8萬余元
判決生效後
“信科”公司未按照判決履行義務
小劉向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過程中
法院依法對“信科”公司采取凍結銀行賬號
限制消費、失信人員名單等強制措施
由於“信科”公司壹直未能籌措到足額資金
也暫未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執行陷入僵局
5月26日,“信科”公司法定代表人小康
向案件承辦人反映
“信科”公司是家小微企業
疫情使本就經營困難的公司不堪重負
法院依法對公司采取強制措施後
公司的經營狀況更是雪上加霜
但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他壹直積極籌措資金
希望妥善處理這起糾紛
但目前離本案執行標的額還有不少差距
懇請法院能幫助溝通,促成雙方和解
案件承辦人了解到相關情況後
迅速與小劉取得聯系
向其說明了“信科”公司
希望與其達成和解
壹次性了結案件的想法
經承辦人數次與雙方耐心溝通、說理釋法
該案於6月14日恢復執行
雙方通過智慧執行“微法庭”系統
以異步審理的方式
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
並簽署了電子談話筆錄
申請執行人同意被執行人壹次性償還25萬元
並解除相關限制措施
隨後本案執行到位25萬元並發還申請執行人
自此,本案順利執行完畢
履行完畢後
小康表示“信科”公司雖然是家小微企業
但企業信用對於公司
以及法定代表人本人來說都至關重要
希望法院能夠結合實際情況
依法修復其信用
並向法院提交
信用修復申請書、守信承諾書等材料
經合議庭討論
結合案情和相關法律規定
上海閔行法院運用信用修復機制
向“信科”公司出具 《信用修復證明書》
為小微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有力支持
小康收到法院出具的《信用修復證明書》後
當庭表示感謝
“上海閔行法院想企業所想
為小微企業修復信譽
法院的紓困解難
讓我們輕裝上陣!”
執行法官說
中小微企業是市場的主體,是保就業的主力軍。他們的生存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息息相關。在本輪疫情的沖擊下,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面臨巨大壓力,生產經營遭遇諸多困難。為幫助企業盡快恢復正常有序運轉,上海閔行法院依據法律規定,出具《信用修復證明書》,鼓勵當事人主動履行義務,承擔責任,消除不良影響,重塑良好信用。此舉既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為小微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有力支持。 利用信用評價機制,讓守信者“降成本、減壓力”,讓失信者“付代價、增壓力”,探索建立當事人信用修復機制,為進壹步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司法助力。
本期作者 :謝天宇
執行局法官助理
近日,江陰法院發出首份《個人信用修復證明》及首份《企業信用修復證明》,這是江陰法院探索個人和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對積極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正向激勵的重要舉措。
申請執行人朱某與被執行人張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壹案,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遂向江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遲遲未履行義務且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法院依法對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費、公開被執行人信息等信用懲戒措施。後該被執行人主動聯系法院,據其介紹,因前期個人財務狀況出現問題,所以遲延履行,現已有所好轉,故積極向申請執行人全部履行完畢本案義務。被執行人履行完畢後,江陰法院及時解除了對其采取的信用懲戒措施,考慮到客觀上各金融機構、單位之間可能存在信用信息不對稱、信用數據***享不暢的情況,為了避免被執行人因本案信用修復後仍會被懲戒的可能情形,江陰法院決定向其出具《個人信用修復證明》。
申請執行人無錫某公司與被執行人河南某公司、江陰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壹案,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遂向江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法院依法采取公開被執行人信息、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費等信用懲戒措施。後法院依法足額扣劃了河南某公司銀行賬戶名下的銀行存款,全額執行到位。後江陰某公司提出,其是承擔連帶責任的,河南某公司已經履行完畢付款義務,且其是國資公司,請求法院能夠將其從失信名單中予以刪除。江陰法院及時解除了對其采取的信用懲戒措施,考慮到客觀上各金融機構、單位之間可能存在信用信息不對稱、信用數據***享不暢的情況,江陰法院向其出具《企業信用修復證明》。
《個人信用修復證明》及《企業信用修復證明》明確載明被執行人已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已解除對被執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費等懲戒措施,已屏蔽被執行人相關信息,被執行人信用已修復。相關單位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不應因上述二案對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江陰法院始終把依法制裁失信、鼓勵誠信,作為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下壹步,江陰法院將會同信用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稅務等部門,對企業失信被執行人逐壹排查,為符合條件的個人、企業及時采取信用修復措施,通過鼓勵和支持守法誠信行為,促進被執行人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營造誠信應褒揚、失信必懲戒的社會氛圍。
“現在我們公司的‘汙點’被抹除了,可以‘滿血’走出高額成本困境!”4月25日,拿到宿遷市宿豫區法院開出的《信用修復證明書》後,宿遷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代表精神振奮!
2017年4月,宿豫法院在執行唐某與當地壹家混凝土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壹案過程中,依法將這混凝土有限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因被執行人涉及多起被執行案件,已資不抵債,法院對該案啟動“執轉破”程序,後在破產清算過程中,為保證債務人資產價值最大化,債權人權益最大化,法院對該公司進行出售式重整。
“但是因為信用等級低,我們公司在破產重整的過程中,背負了很高的成本,破產重組進入了困境。”該公司代表介紹。考慮到企業重整過程中,因被納入失信可能面臨的實際困難,日前,執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依職權出具信用修復證明並通知,有效推動涉案公司順利重整。
為了解決這個現實難題,幫企業“滿血復活”。結合宿遷市開展的“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該院啟動1+4專項行動和建立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承諾、信用修復機制,於4月中旬,決定為該公司失信信息予以刪除。並依法發出全市首張《信用修復證明書》。
據了解,近年來,宿豫法院圍繞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助推誠信宿豫建設,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先後為1425家主動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企業辦理信用修復。
此外,為了進壹步強化正向激勵,宿豫法院按照全省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部署要求,開展企業信用修復“暖企”專項行動,建立健全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承諾和信用修復機制,綜合運用信用修復、教育督促、“執轉破”、失信約束等措施,對失信企業進行專項治理,有效推動區域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社會信用水平總體提升。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孫旭暉 通訊員 劉祝羽
日前,南山法院對失信被執行人黃某某提出的信用修復申請依法審查後,向其出具了《信用修復決定書》及《信用修復證明書》。本案系全市首例適用信用修復激勵機制的案件。
南山法院受理的申請執行人上海某公司與被執行人黃某某借款合同糾紛執行壹案。由於被執行人黃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且未向南山法院如實申報財產,南山法院依法於今年4月11日將黃某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並向社會公布。
由於受到失信懲戒,黃某某陷入了“壹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境地。黃某某壹方面懊悔自己的失信行為,壹方面又苦惱公司生意不景氣,不能壹次性付清被執行款項。執行法官在了解黃某某想法後,本著善意執行的理念,向其宣講了暫緩適用信用懲戒措施和信用修復相關規定。黃某某聽後深感受用,表達了還清欠款的態度和信用修復的請求。
6月1日,被執行人黃某某向南山法院申請對其暫緩適用信用懲戒措施,同時遞交了近期主動向申請執行人支付100萬元的付款憑證及分期履行債務的承諾書等證據材料,並向南山法院如實申報了財產。
南山法院合議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工作中進壹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意見》的相關規定,經評議認為被執行人黃某某符合信用修復的條件,決定向其出具《信用修復決定書》及《信用修復證明書》,暫緩對其適用信用懲戒措施,暫緩期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8月23日止。
字號
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法院
關註
以法治手段推動營商環境優化,對穩定市場預期、提振發展信心具有重要意義。依靠法治,營造更好的營商環境,是發展經濟、喚醒經濟高質量發展“千帆競發、百舸爭流”生動場景的最佳途徑。企業壹旦失信,將面臨諸多不便。但是否所有失信企業都應被“壹棒打死”?
2022年5月27日,萬柏林法院向被執行企業某開發有限公司發出全市法院首份企業《信用修復證明》。